台内政部声请解散统促党:接受北京资助介入选举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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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内政部周三(6日)表示,中华统一促进党(简称统促党)系统性、组织性为中国大陆在台发展组织、接受资助介入选举、破坏治安、侵害人民集会权利,显有危害自由民主宪政秩序情形,将依政党法查处,掌握事证声请宪法法庭解散。

据指,统促党中央委员张孟崇及妻子洪女,从2011年起从大陆收受7400万元新台币(约1787万港元)的资助,为特定公投议题、罢免对象、候选人、政党大肆宣传。日前,嘉义地检署侦结,依反渗透法等起诉2人。

内政部透过新闻稿表示,统促党所涉犯罪型态广泛,遍及危害台湾安全、社会秩序、妨害选举、组织暴力、枪炮弹药等,其中违反国家安全法案件5件、反渗透法1件、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1件、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1件,共计8案、11人。

统促党总裁、“白狼”张安乐。(中国时报)

内政部指出,2010年到2024年间,各警察机关以“治平专案”查获统促党员涉违反刑法、社会秩序维护法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有关杀人、强盗、跨国人口贩运、伤害、聚众斗殴、妨害自由、恐吓取财、妨害公务等罪,高达134人。

内政部表示,统促党系统性、组织性犯罪,已严重危害台湾安全、社会稳定及选举公正性,宪法虽保障人民有组织政党的自由,但政党的组织及运作应符合民主原则,并以维护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为要旨。

内政部又指,依宪法增修条文及政党法规定,政党的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的存在或自由民主宪政秩序者为违宪,主管机关得声请司法院宪法法庭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