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水节向警及记者射水 网红勇狗等3人罪成 官不信连PRESS也不懂
Youtuber“勇狗”曾维诚和两名男子,涉嫌在去年泼水节以水枪射警员及无线记者案,他们辩称只是嬉戏,亦有被告自辩时称不知事主是记者,更称以为两名记者雨衣上的“PRESS”是“PASS”。案件今(1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陈志辉指被告行为已超越善意祝福,所造成的身体接触已超越一般泼水活动可接受的标准,更不信出庭自辩,有IVE学历的被告会连“PRESS”都不懂,裁定3人罪成,并把他们还押至11月1日判刑,以候其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3名被告为曾维诚(26岁,的士司机)、叶嘉健(26岁,文员)及袁子健(31岁,成人用品商人),共涉3项袭警和3项普通袭击罪,指他们于2023年4月9日,在九龙城贾炳达道与衙前围道之间的一段城南道,袭击3名辅警,两名无线新闻记者及一名无线摄影师。
袁辩称以为雨衣上的“PRESS”是“PASS”
裁判官陈志辉裁决时指,所有控方证人诚实可靠,接纳他们的证供。除被告袁子健自辩外,曾及叶没有作供或传召辩方证人。陈官引述袁的证供,袁称不知两名证人是记者,以为他们雨褛上的“PRESS”字样解作合格(PASS),又指当时其水枪一时能射水,一时只射出水雾。
官不信袁IVE毕业会不懂PRESS
陈官指,袁曾供称摄影师邀他射水以增加拍摄效果,可见他知道对方是记者,陈官亦称难以想像袁IVE毕业,连PRESS一字也不理解。此外,袁在录影会面称水枪没水,与庭上供词有别,遂拒接纳其录影会面的开脱。
行为超越“阿SIR我爱你”的祝福表达
陈官续指,案发当日虽有庆祝泼水节活动,但3名警员当时穿著制服当值,警员颈上虽戴上花圈,面上有粉末,但他们没有手持水枪或用器皿盛水,明显不是参与者。陈官指,片段显示当警员或记者被射水而用手挡水、拧歪面或离开现场时,被告仍追著他们射水,被告行为已超越善意祝福或表达:“阿sir我爱你”等,行为所造成的身体接触,已超越一般泼水活动可接受的标准。
拒接纳射水行为是嬉戏
陈官接纳警员供称当时其实无奈和不开心,但不想对市民“揦埋口面”,被告知道事主是警员或记者,事主不可能同意被告近距离射水,而被告追著事主射水,行为非辩方称的嬉戏,裁定3人所有罪名成立。
求情称事主们并没有伤势
辩方律师求情指,本案袭击情况特殊,事主亦没有伤势,冀法庭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陈官遂下令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还押至11月1日判刑。
案件编号:KCCC26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