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刘晓波逝世】为刘晓波平反 还刘霞自由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零八宪章》起草人刘晓波,周四(7月13日)因肝癌与世长辞,终年61岁。刘晓波的一生以悲剧结束,突显中共冥顽不灵、错上加错,要对此负上最大的责任。因为从一开始,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控刘晓波,本来就是一宗彻彻底底的冤案,理应为刘晓波平反,还他名誉。同样重要的是,中共当局必须停止对刘晓波遗孀刘霞,以及其亲属的非法监控,让他们自由地选择未来的路如何走下去。
刘晓波是爱国者 应当获得平反
在1935年,反纳粹的和平主义者奥西茨基(Carl von Ossietzky)获颁诺贝尔和平奖,但当时他却被纳粹德国拘禁在集中营,无法领取这项殊荣。翌年,奥西茨基患上了肺结核,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但实际上仍然受到当局限制自由,但诺贝尔委员会最终也找上了奥西茨基,向他颁授和平奖,不过饱受集中营酷刑与肺结核折磨的他,终于在1938年离世。
不少人将奥西茨基和刘晓波的遭遇作类比,因为他们都是思想犯,于在囚期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而不同的是,奥西茨基虽然最终都未能重获真正的自由,但至少于在生时领取了和平奖,但刘晓波却是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都无法领奖,在当局的严密监控、失去自由之下,以一个悲剧的方式结束一生。
随着奥西茨基与刘晓波都已经作古,后世人在谈论诺贝尔和平奖的历史时,相信会不时将二人作出比较--同时亦会拿纳粹德国与中共当局,置于同一个天秤上比较。因为中共对待刘晓波,与纳粹对待奥西茨基,本质上都是错误地剥夺了异见者的人身自由。
尤其是像刘晓波这样对国家命运念兹在兹的爱国知识分子,竟然因一个莫须有罪名被囚禁起来,直至临终也不能呼吸自由空气,自然令人愤慨。对于被人与纳粹德国相题并论,无论中共官员是如何暴跳如雷,甚至声嘶力竭地坚称中国是个法治国家、指摘其他人无权干涉中国内政,都无法阻止世人有这样的想法。
以《零八宪章》入罪 “莫须有”的冤案
因为从一开始,拘控刘晓波已是一个错误。正如《香港01》一再强调,刘晓波因起草《零八宪章》,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这份宪章只是一个爱国知识分子、自由主义者,对国家未来的自由主义乌托邦式构想,纵使有一些人觉得,《零八宪章》的一些倡议或许流于“书生论政”,但绝对不至于构成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中共内的一些保守派却将刘晓波打成罪犯、将他重判11年,根本是以一宗“莫须有”冤案。
有说刘晓波遭到重判,是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亲自处理。若果真如此,既然周永康也因他任内的“无法无天”,如今也在反贪风暴下沦为阶下囚,被判无期徒刑,那么中共当局就更加应该对周永康任内制造的一系列冤假错案,包括刘晓波案,进行平反,还他名誉。
当然,死者已矣,平反不能令刘晓波起死回生,但刘晓波--一个爱国知识分子,不应以这样的“带罪之身”含冤而终,为他平反不是当权者的“恩赐”,而是中共当局本来就应该为自己所犯下的过错,作深刻的反省、拨乱反正。
刘晓波的一生以悲剧终结,但仍有一些在世的人,仍然活在悲剧之中,她就是刘晓波的遗孀刘霞。刘晓波在囚期间,刘霞一直遭到中共当局的软禁,逼得她近乎精神崩溃。刘晓波尚且被罗织了一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刘霞只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不容于中共保守派的人、嫁给了刘晓波,因为深爱丈夫而令她失去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自由,主导此事的中共官员所犯的错误,不但是违反了国家宪法对公民权利益保障,更令自己成为不少人眼中使人“家散人亡”的恶徒。
爱一个人何罪之有? 速还刘霞自由
据说,刘晓波过往一直不肯离开他深爱的祖国,到外国当一个流亡者,但为了刘霞,他才在生命快要结束之前,提出到外国保外就医,希望能带着刘霞和其他一直遭到中共当局无理、非法监控的亲人,一同远走高飞。
虽然刘晓波的这个愿望,至今仍未有实现。但中共当局无论是因为还有一点点恻忍之心,尊重刘晓波的未竟遗愿、还是认识到,再限制刘霞等人已经再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不论甚么原因,中共当局都应该马上释放刘霞等人,还他们自由,如果他们希望离开这片伤心地,到外国重新过新生活,就应该保障他们安全地出国。
在刘晓波的问题上,中共当局已经铸成了无法挽回的大错,这个荒谬的错误将会永载于史册之中,而对于刘霞、还有无数遭到不合理对待的异见人士与维权者,中共还要错到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