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宣布打赢小米电风扇侵权官司 被诉者为小米旗下供应商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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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9日)晚,格力电器宣布与小米电风扇知识产权官司的最终结果,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6月18日出具的法律文书,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须向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人民币。不过小米发言人回应称,并没有收到有关诉讼,引起关注。随后,格力电器补充,被诉者为小米旗下供应商。

格力电器表示,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然而,第三方的网络上依然有这款小米电风扇的资料介绍,该款塔扇特点是搭载0.6米的超长出风口,150度超广角送风。

格力电器正告各侵权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否则将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过小米公司发言人回应称,经查,并没有收到有关电风扇(归属环境电器)的诉讼。

格力电器宣布打赢了小米电风扇侵权官司。(微博)

据(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民事调解书显示,一审原告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京东利升贸易有限公司。其中,造梦者科技有限公司为小米旗下供应商和生态链企业,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为核心的企业,大股东为公司实控人颜为,持股比例为20.4%,隶属于造梦者新风机集团,在其核心股东名单上没有小米关联企业的身影。而东莞京东利升贸易有限公司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全额持股,隶属于京东集团。

针对小米相关言论,格力电器随后又补充了更详细的信息,明确指出“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公司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即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前身), 该公司已向公司支付185万元。

格力电器还特意备注指,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网易)

格力与小米近期角力不断,6月28日,针对网上一些文章与短片指出,小米空调的销量超过格力,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股东会上直接回应,指最近网上编造的谣言较多,“我们不断打假”。她更质问道:“小米说自己第一名,全靠别的厂家做产品,你的技术是什么?谁是第一,消费者心里有杆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