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公布民间十大住屋标准 租户叹密室㓥房环境差呎租贵过豪宅

撰文: 吕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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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早年提出“适足住屋权”,列明适足住屋“不只是有瓦遮头及四面墙,还要住得有尊严及安全”,惟香港现时有逾20万人仍居于㓥房等不适切居所。有团体今日(5日)发布一个共30项准则的“民间十大住屋标准(进阶版)”,当中包括稳定租务关系、清晰收费、分隔个人空间、干净卫生条件、保障单位安全及清晰维修权责等。团体指,希望透过研究审视㓥房单位的宜居性,又建议政府设立“㓥房专案小组”,并参考外国条例为住屋定立标准,以改善㓥房户住屋环境。

调查指96%受访者认为独立水电表最重要

葵涌㓥房居民大联盟曾于2017年推出“民间十大住屋标准”,并于今日发布“民间十大住屋标准(进阶版)”,联盟成员于今年6月至7月期间,与来自9个关注房屋居民组织共57位街坊进行聚焦小组访谈,研讨出50项的住屋标准,再利用网上问卷及纸本问卷给202户不适切居所(包括私楼㓥房、工厦㓥房、僭建平台㓥房、天台屋、板间房等)的住户投票,结果得出最后30项准则。

调查结果显示,有96%受访者认为在单位安装独立水电表最为重要、78.2%受访者希望租约及租单列明水电收费;又因很多人食、瞓、日常都在同一床上,除了民间十大标准提倡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70呎外,有82.7%居民希望有独立睡觉空间。独立厨厕、厨厕的抽气亦受居民关注,分别占88.6%及82.2%。㓥房单位基本结构同样是一大问题,88.6%受访者认为落雨不渗水漏水很重要、77.2%之㓥房户投票认为清晰的维修责任及维修期限需于租约列明。

联盟指出,自2017年以来,过去五年㓥房居民的居住环境未见大改善,而政府近年实施的租务管制、滥收水费条例及租金津贴等,当中仍有不少漏洞,例如是少有部门主动执法,以致半年来仅有1宗滥收水费的检控个案,不少㓥房户未能受到保障。联盟又指,政府对于㓥房户居住环境上的保障,如卫生环境、住屋空间及维修责任等,仍然是“零”回应。

业主拒定期维修致单位残旧 反指:你住唔住丫?

街坊兴姐表示,居于一个面积不大的“密室”㓥房,原设计为储物室,没有窗户,环境恶劣仍需每月4,000元租金,“同业主反映(呎租)仲贵过豪宅,业主话:‘系咁㗎啦啦你住唔住丫?’”业主又要求不可煮食,兴姐大多数时间要“挨饭盒”;近日天气酷热,她为了节省电费只用电风扇解暑,身体却多处出现红疹,十分困扰。“就算有社会房屋都只可以住几年,期间未必等到有位(上公屋),到时又要搬过地方,可能又要住返㓥房……希望政府重视下,唔好等我哋一小撮人咁无助。”

另一位街坊翁先生则指,独居于一个“一㓥五”的单位,租金约3000多元,虽有独立厨厕,但房内抽气扇、抽油烟机、冷气都早已坏掉,“业主话整,但系我煮个面面跳掣(电箱),我住3年换咗7部煮食炉啦!(因跳掣而坏)。”翁先生指,现时亦只能买外卖,而且㓥房卫生很差,不时有污水倒灌;他又指,租约有写出电费1.5元一度、水费15元一度,但一般住户首12立方米的用水量是免费,他认为㓥房住户都应享有。

葵涌㓥房居民大联盟指出,不同国家及地区都有履行联合国的公约,为住屋标准或适足住屋权定立规例,如英国引入体面居所的概念、住处缺乏3项或以上基本设施就会被列为不体面居所;荷兰则有规定厨房不能“入侵 ”居住空间等。联盟建议,政府应设立“㓥房专案小组”,研究香港住屋议题并协调其他政府部门,同时参考外国条例,逐步修例为住屋定立标准,例如是单位的厨厕必须分隔并有合适的距离、人均面积及采光通风等,以改善基层的住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