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绿化带改划建逾六千单位公屋 获行政长官连同行政会议核准
政府早前建议修订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图,改划8幅土地用作住宅,或政府、机构或社区等用途,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宣布(14日)已核准有关计划大纲草图,其中3幅用地将用作兴建公营房屋发展,料可提供约6,180个公营房屋单位,其余用地则作房屋配套发展及道路等用途。
三幅用地作公营房屋发展 提供约6,180个单位
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所涵盖的面积约814公顷,位于新界东部吐露港南岸一带。该区东、南两面均毗连马鞍山郊野公园,西、北两面则分别滨临沙田海和吐露港。
该大网草图已载有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MOS/23所展示的修订,原先规划是改划7幅土地用作住宅,或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当中4幅用作房屋发展,料可提供约6,180个公营房屋单位,及约1,040个私营单位,当中拟建私楼的用地位于马鞍山村路上段,占地约2.73公顷,除提供私营住宅单位外,亦附设一所150个宿位的安老院舍,但去年8月城规会裁决时,认为其中一幅建逾千伙私楼的用地位置邻近郊野公园,加上考虑到马鞍山铁矿历史,被城规会否决改划为住宅用途,将维持为绿化地带,其余3幅拟建公营房屋的用地改划申请则获批。
马鞍山村路另外的3幅用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用作辟设抽水站、小学及配水库,配合拟议房屋发展。其他修订包括把位于樟木头村西面、沿马鞍山绕道的一幅土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为显示为“道路”的地方,以反映现有状况,以及把富安花园东南面的一幅用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污水处理厂”地带,以理顺沙田岩洞污水处理厂的发展边界。
城规会发言人认为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马鞍山地区的发展提供指引。
多个环团曾提反对意见 忧破坏生态
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图曾遭多个环团组织反对,指改划马鞍山绿化带的选址,覆盖林地及植被,不但发挥缓冲作用,可保护郊野公园生态核心区,部份更与马鞍山郊野公园有高生态连结,兼具有景观及康乐价值,故不应贸然发展。
环保团体指,根据规划署的研究,在绿化带兴建公私营房屋,将会移除约2,780棵树,当中不少具保育价值的植物会受到影响,例如全球易危的“土沉香”、全球近危的“罗浮买麻藤”、国家易危的“金毛狗”、被列为香港稀有及珍贵植物的“黏木”等。而野生动物或会失去觅食和栖息地,包括红头穗鹛(Stachyridopsis ruficeps)及国家二级保护的蛇雕(Spilornis cheela)等雀鸟。
城规会去年7月就相关改划作申述和意见举行会议,8个环保团体代表在会场外请愿,称改划合共收到7,286份申述及意见,数量是历年同类改划中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