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湾旧村发现清末“九龙关”界碑 区议员忧发展商先破坏后保育
政府日前向新鸿基批地建造“马湾公园第二期”,惟有团体在马湾旧村发现1887年于清代设立“汲水门关厂”地界的“九龙关”石碑,有区议员关注当区区议员离任后,欠缺民间团体或区议员代表,监察政府及新鸿基如何保育考古遗址,要求发展局、古迹办及新鸿基派代表在下次会议交代保育进度。
政府上月31日宣布以象征性地价批地予新鸿基地产全资拥有的马湾公园有限公司,发展及营运“马湾公园第二期”,当中提到会保育、修复及翻新马湾旧村,旧村会被改建作艺术村,提供艺术工作室、工作坊、零售及餐饮用地,而历史遗址如天后庙、早前发现“九龙关”纪念碑和碑石,以及梅蔚石刻均会被保育发展,预计工程在三年内完成。
马湾旧村原有四块九龙关碑石 其余三块下落未明
区议员潘朗聪关注到当区区议员谭凯邦已离任,政府虽与新鸿基签订保育协议,由发展局提名相关策局及政府部门官员,以及有社区经验的非官守成员进入马湾公园董事会内,惟当中很多保育历史文物计划的详细内容、进度与监察力度,旁人难以知悉,担心无法掌握如何做好马湾保育,需由负责项目的政策局官员与发展商代表当面在会上交代。
区议员刘志雄指翻查历史资料后,获悉“九龙关”碑石应有四块,放置在汲水门税厂的四角,目前在马湾只找到一块,在马湾旧村未进行充份覆查的情况下便开始工程,有机会破坏未被发现的文物,要求派出专家进行大规模文物考证,始再行发展。
促加入保育团体及居民代表监察发展项目
区议员易承聪认为马湾公园董事会应加入区议员代表或保育团体,才能监察发展商有否做好保育工作,否则“政府部门话交畀发展商管理,发展商可以拆晒先嚟通知你。”
区议员陈剑琴担心交由发展商负责,会重复当年保育变破坏的例子,“拆晒所有嘢,保留返个驱壳”,然后美其名保育,实则经营商业运作,建议加入马湾居民代表监察整个发展项目。
发展局、荃青地政处、规划署及古迹办等部门以书面回应,指就文物保育方面,政府与马湾公园有限公司签立的批地文件中,已加入条文保育马湾后街的历史遗迹,根据批地条款,马湾公园不得在没有取得古迹办同意搬迁有关历史遗迹,并须于十二个月内向政府提交保详细保育计划以供政府审批,及执行经批准的保育计划。文件另订明,如再发现其他按《古物及古迹条例》定义的古物或假定古物,均需加以保护,并马上向古迹办通报,按条例处理,古迹办会密切监察项目进展,适时就文物保育提供意见。
根据古咨会资料,马湾和其他3个位于香港周边地区的税关,是清政府于1860至1870年代所设,目的是为了打击鸦片走私活动和增加税收。不过,税关在1887年合并为“九龙关”,以便统一管理,但后来在1898年正式关闭。有保育团体日前到马湾旧村考察,发现其中一块石碑,有村民称村内原有两至三块石碑,其他位置已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