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18幢楼宇消防装置无年检罚$6.3万 华丰国货上盖侨冠大厦上榜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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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今日(29日)公布,自去年7月份起巡查东区共256幢住用及商住楼宇,发现有18幢楼宇,没有为处所内的消防装置或设备安排年检。
消防处已向相关15个业主立案法团作出检控,并于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定罪,判处罚款共6.3万元。其中便包括在北角地标“华丰国货”所在的侨冠大厦A座及B座。消防处将继续在全港各区展开特别执法行动。
消防处去年7月起巡查东区共256幢楼宇 发出51封警告信
消防处今日公布,自2024年7月起分阶段展开全港特别执法行动,其间巡查东区内共256幢住用及商住楼宇,向相关业主立案法团发出51封警告信,提醒他们在限期前,提交有效的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
18幢楼宇没有为消防装置设备安排年检 判处罚款共6.3万元
当中东区共有18幢楼宇,因没有为处所内的消防装置或设备安排年检,而遭消防处检控,即涉及巡查大厦的14.2%。相关15个业主立案法团,今日已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定罪,判处罚款共6.3万元。消防处将继续在全港各区展开特别执法行动。
北角侨冠大厦上榜 地面3层为开业逾60年“华丰国货”
翻查消防处的资料,上榜大厦便包括位于北角的侨冠大厦A座及B座,其地面三层便是北角著名地标、开业逾60年的国货商场“华丰国货”。该商场目前正进行装修工程,预料明年中可完成。
根据《消防(装置及设备)规例》,任何处所内的任何消防装置或设备,须每12个月由一名注册承办商检查至少一次。任何人违反相关条文,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