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外设社区衣架遭房署警告需拆除 区议员:做法不近人情
撰文: 曾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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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有元朗区议员在办事处门外附近放置“社区衣架”,冀街坊能互相帮助,把不需要的衣物捐出,让有需要的人从衣架上拿取。但在摆放一个月后,房屋署便以有人投诉阻街为由,要求移除“社区衣架”,更指出若不尽快拆除,不排除会因此终止办事处租约。区议员终在2月把衣架拆除,但同时对事件感到无奈,认为“社区衣架”能确实帮助区内有需要的街坊,认为房屋署不近人情,以一句“规矩就是规矩”,令本来便利街坊的服务无法实行。
“社区衣架”去年12月在天瑞邨出现,原先摆放在区议员林进办事处门外,街坊反应热烈,有不少人把衣物捐出,有需要人士亦能在架上取得合适衣物。惟今年1月时,房屋署指收到有人投诉“社区衣架”阻街,故要求移除。
林进与房屋署沟通后,本已协商把“社区衣架”转放在屋苑公园、罗马广场回收衣物箱附近。但放置一天后,房屋署又出尔反尔,再次要求他拆除,并指出若坚持摆放,就不排除会终止办事署的租约。最终,林进在2月时把“社区衣架”拆除。
他对房屋署的做法十分无奈,“房署喺空间使用上会唔会有啲酌情权呢?办事处条路比较阔,摆在衣架之后,都唔会阻碍到街坊出入”。
林进表示,不少街坊都十分支持“社区衣架”概念,尤其他曾目睹在天冷时,有很多公公婆婆在衣架拿取适合衣服。但房屋署却以一句“规矩就是规矩”,要求移除。在尝试多次沟通下,也阻止不了“社区衣架”被拆除的命运。他认为在现行的官僚制度下,不少社区活动均会因此难以进行。
香港01就上述事件向房屋署查明,房署回复指根据租约规定,租户不得利用楼宇外任何地方储存或陈列货物之用。鉴于有关租户将物品摆放在单位外,阻塞行人通道,经屋邨办事处职员向租户发出警告,租户已将有关物品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