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掷物|将军澳小童疑贪玩扔玩具落街 网民:揼死人㗎!

撰文: 区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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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掷物随时伤及无辜途人。昨日(22日)有人上载短片,指将军澳区一个屋苑内有小童将玩具从窗口掉到街上。有指该处楼下就是行人通道,行人通过时随时“中头奖”。有区议员表示,上址屋苑高空掷物问题一向严重,今次涉案是一位小朋友,会尝试联络涉事单位屋主要求跟进。

Facebook群组“将军澳讨论区”昨上载一段短片,背景怀疑是一个中高层单位,拍片者则在涉事高空掷物单位的隔邻,片中见到一名小童凑近窗边,随手将一个电脑玩具伸出窗外,停顿数秒后,放手任由玩具由高处掉到街上。片段曝光后,引起公众哗然,有大部分人认为要报警处理,其中网民直斥“揼死人㗎,做咩唔叫住佢?细路要教㗎!”亦有街坊指上址为高空掷物黑点,日前途经上址,刚才有一件硬物高空掷下至一名男途人旁边,认为要正视问题。

西贡区区议员谢正枫看过片段后,确认片中的屋苑为宝盈花园。他表示,屋苑高空掷物情况时有发生,怀疑有惯犯高空掷物,以往曾有人因扔下硬物弄穿喉管,令水柱如喷泉般喷出;也有人将排泄物扔到街上造成卫生问题。

谢又指,屋苑不似公屋有扣分制可以惩罚屋主,但屋苑管理处早前已于5座对开位置加装天眼,相信已锁定多次违规的住户。至于今次事件,谢表示将尝试联络涉事单位的户主,未来亦会就整个屋苑的高空掷物问题联络警方,以作跟进。

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容许物体自建筑物掉下,属于刑事罪行,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大律师陆伟雄表示,10岁以上未成年儿童亦会可受到相关条例约束或付上刑责,若涉事男童年纪低于10岁,法律上会被定义为心智未成熟,不具备负上任何刑责,警方接报到场调查,只会向儿童及其家长提醒及训诫,不会落案起诉,但若发现家长不在家中导致事件发生,便有机会向照顾者控以疏忽照顾儿童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