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鹭鸟多次被捉 渔护署称3个月内巡逻30次 与爱协加强监察
撰文: 区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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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大埔广福道鹭鸟林及林村河一带发生8天内发生3次鹭鸟被捉事件,涉事人士依然在逃。大埔区议员黄兆健早前区议会就事件向渔护署查询,并加强巡查,获署方回复指,今年7月至10月曾巡逻30次,并与爱协合作,加强监察的工作及情报交流。
大埔区议员黄兆健早前去信渔护署,要求部门跟进大埔区内捕捉野生雀鸟事宜。署方回复指,根据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任何人如未经许可,不得狩猎、故意干扰、管有或控制本地野生雀鸟(包括鹭鸟),亦不得取去、移走、损害、销毁或故意干扰任何受保护野生动物的巢或蛋。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
署方指会继续关注大埔区运头角里鹭鸟林的情况,并安排职员在运头角里一带监察。署方亦已于10月在该处挂上新横额,提醒市民捕猎或管有任何本地野生雀鸟(包括鹭鸟)均属违法,在今年7月至10月期间,署方在上址一带合共进行了30次巡逻。此外,渔护署亦与爱协保持联络,以加强监察的工作及情报交流。署方亦呼吁市民如发现怀疑非法捕捉雀鸟事宜,应立即致电1823通知署方跟进,如情况危急,应致电999向警方求助。明日(30日)大埔区议会举行动物友善政策工作小组会议,工作小组主席黄兆健指,将会在会上讨论早前鹭鸟被不明人士捉走的问题,并会继续监察有关情况,杜绝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