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历史建筑拆剩一幅墙 地皮丢空7年 长春社:极浪费土地资源

撰文: 黄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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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瓜湾旧区重建工程进行得如火如荼,不过位于木厂街一带,前身为被评为三级历史建筑物的东方纱厂早年被拆,发展商却迟迟未动工,约6.75万方呎的地盘面积地皮丢空近7年,杂草横生。长春社批评,发展商当年急于拆除评级建筑物,却任由地皮丢空,拖延之后发展,浪费土地资源又余,又令一代历史建筑毁于一旦。

东方纱厂在1954年于九龙城木厂街7号落成,由澳门富商傅老榕与上海富商万春先共同创立。纱厂外墙由麻石砌成,旁边则是两层高的平房,为当时有名的厂房。直至1981年,厂房结业变成仓库。2006年,地皮易手予傅老榕家族后人傅厚泽,至2010年再由中资投资者灏天发展有限公司购入。

2012年,纱厂获屋宇署批准下全幢清拆,只保留了平房的一小部分外墙。(黄文轩摄)

纱厂在2010年被评为三级历史建筑物,古物咨询委员会当年亦曾向业主商讨“寓保育于发展”的方案。长春社高级公共事务经理李少文忆述,当时古咨会提议业主保留纱厂最有历史价值的麻石外墙,可惜最后无法达成共识,纱厂在两年后获屋宇署批准下全幢清拆,业主只保留了平房的一小部分外墙。

2012年,纱厂获屋宇署批准下全幢清拆,只保留了平房的一小部分外墙。(黄文轩摄)

料发展商待楼价升值 迟迟不动工

可是上址的建筑物清拆后,该处地皮却丢空至今。东方纱厂旧址及毗邻的前好收成空运中心,分别占地2.25万方呎及4.5万方呎,合共约6.75万方呎。李少文曾翻阅城规会纪录,发现发展商自2000年起,至少8次向城规会提交重建申请,当中有6次获通过。他估计,发展商迟迟不动工,或是因为等待楼价升值,“这带近启德发展区,会不会是拖到那时再大幅改动规划申请?”他认为,业主拖延土地发展,任由地皮丢空,极度浪费土地资源,“政府常常说香港不够地,那是否应检讨这样的规划有没有问题?”

东方纱厂旧址及毗邻的前好收成空运中心,分别占地2.25万方呎及4.5万方呎,合共约6.75万方呎,现时该处杂草丛生。(黄文轩摄)

城规会:不限制任何人提交更改土地用途次数

城规会回复查询时称,有关上址规划申请已早于2016及2018年批出有条件许可,有效期直至2022年及2024年。被问到会否限制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次数及时限,以防止业主或发展商无限次申请发展或更改土地用途,城规会回复指,按照《城市规划条例》(第131章)(下称“条例”)第16条的规定,任何人均可提交规划许可申请,条例并无限制任何人或就任何用地提出规划申请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