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工权会促将新冠肺炎纳职业病范围 减保险赔偿争拗

撰文: 曾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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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武汉肺炎疫情日益严重,人传人的个案不断攀升。虽然自疫情开始,政府呼吁雇主尽量让雇员在家中工作,但有部分工种仍要外出工作,前线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士、医护人员和殡仪馆从业员等工种都存有较大风险。在现时的劳工法例中,若雇员在工作期间不幸感染疾病,可取得保险中的赔偿,惟亦有其局限。有见及此,工业伤亡权益会建议政府应把新型冠状病毒纳入职业病范围,使所有工作人员都能获得适当保障。

工业伤亡权益会日前在网上发起联署,希望政府能就新型冠状病毒纳入职业病范围及作出补偿。(受访者提供图片)

把传染病纳入职业病早有案例

工业伤亡权益会日前在网上发起联署,希望政府能就新型冠状病毒纳入职业病范围及作出补偿,至今有多达800个团体表示支持。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指,在现行条例下,如果在工作时间感染肺炎,打工仔难以取得赔偿,“虽然坊间有些保险公司,会酌情赔偿,但始终不是法例规管之下,只是行个方便”。她提到在2003年沙士肆虐时,政府并未有把沙士马上纳入职业病范围,而是在两年后才进行一些补救方案,使部分人士如公立医院医护及私人机构的部分工友获得赔偿。

萧表示,有了沙士的经验后,希望政府这次能够尽快行动,她认为如果不把新型冠状病毒纳入职业病范围,会引起许多争拗,更会浪费法院资源处理相关的赔偿事宜。她指新型冠状病毒能人传人,所有接触到人的工种都有机会受感染,“现有的赔偿制度不应该只包括数个工种,如果(工友)证明到在工作环境影响下受到感染,都应该被纳入职业病范围”。她认为这个方法使打工仔较放心,因为万一不幸受感染,在停工时也会有一定赔偿,保障他们的生活。

劳工法下 需证工作期间受感染才获赔偿

对于把新型冠状病毒纳入职业病,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认为是可行的。他表示,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和2003年沙士时的情况相似,“其实在03年的时候已经有案例,05年通过把沙士纳入职业病范围,政府可以加速处理今次的肺炎”。他指现行劳工法只会保障工作期间受感染的人,但要雇员提出证明是在工作期间受到感染,却是十分困难,“雇员在上班下班乘搭交通工具的时间不会包。医护也有很大风险,因为他们的办公时间长,而病毒能人传人,很难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受到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能人传人,所有接触到人的工种都有机会受感染。 (资料图片/曾梓洋摄)

纳入职业病减雇佣争拗

他解释,如果新型冠状病毒没有纳入职业病,雇员和雇主之间容易发生争拗,因为雇员需证明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内感染,才可获得赔偿,“但往往很难证明,雇员很难成功举证”。相反,如果纳入了职业病,那就比较容易处理。因为无论是否在工作时间内感染,都可获得赔偿,方便雇佣双方处理,“雇主较清楚自己需要负上什么责任,减少与雇员及保险从业员之间的争拗,令大家安心”。

根据劳工处文件的资料显示,职业病是指如雇员在紧接丧失工作能力前的订明期间内,受雇从事某类工作,并因该工作的性质引致患上《雇员补偿条例》附表2指明的职业病,雇员便可获得与意外工伤同样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