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天台车位变时租 欣盛苑居民被迫租贵位 议员质疑业主违契
粉岭欣盛苑停车场大业主自年初将车位拆售予非住户,被质疑违反地契后,再惹风波。大业主上月起,突要求月租户每月以先到先得方式,办理租用车位手续,又在没有咨询的情况下,将逾六成租金较低的天台露天车位改成时租,令部分租户需付更高的租金,租用场内其他有盖车位。由居民组成的停车场关注组认为停车场大业主的手法不当,又拒与租户沟通,早前(19日)与多名租户商议后决定,若大业主于月底前仍不与租户沟通,拟下月罢交租抗议。有区议员亦质疑,将时租车位租予屋苑商户访客,做法有违地契。
入伙26年的欣盛苑,其停车场于2016年被领展拆售予董辉记木业,惟易手过后,风波不断。停车场的月租车位现时分三个价格,当中以天台的露天车位最为便宜,每月租金为$2,600;其次为U3至L5层的高层车位,月租$3,000;L1至L3层的低层车位最贵,每月要价$3,400,租金较同区其他屋苑高。除了租金问题,新业主年初时再拆售车位,将部分车位出售予非住户,亦令居民质疑出售车位过后,业主无法据地契条款,为住户及其访客提供223个车位。面对种种问题,居民惟有自组“欣盛苑停车场关注组”,监察停车场的情况,惟近日业主就月租车位作出的改动,再掀起新一波争议。
月租变先到先得 需清早排队办手续
停车场月租户过往并未受租约期限限制,然而,大业主11月中突然在停车场张贴通告,指为了尽量以公平原则出租车位,月租车位租户需于每月25日早上7时30分,到管理处办理租用手续,并会以先到先得方式处理。月租户、“欣盛苑停车场关注组”成员之一的邓先生直斥,现时的安排离谱:“你想想,很多人要上班,而大家上班的时间都不同,即使9点上班都赶不及!”
事实上,停车场大业主并非首次提出有关做法,邓先生指业主4月时已有意推行此措施:“当时业主只给予24小时通知期,今日通知,明天就实行。”大业主的做法惹来居民反感,他指租户当时自行以抽签方式,分配大家租用月租不一的中、高、低层车位,并与当区区议员刘国勋一同致电董辉记木业的代表,透过电话达成共识,停止推行每月重新办理租用手续的措施。“现时的情况已经违反当时的协议。当然,他们没有说(协议)有效多久,亦从来没有和租户谈续租问题。”
新的租用措施在上月25日已首次实施,此后,月租户都不会被分配固定车位。另一租户Gary指,停车场现时以粉红色及绿色的纸张,标示高层、低屠的月租车位,而租户可以“任泊”场内的月租位:“泊错位就阁下自理了。”本来以月租方式租用天台车位的Gary,同时亦受大业主的另一新措施影响,令他要租用场内较贵的车位。
天台34个车位被改时租 仅剩14个月租车位
停车场6楼、U5两层天台,合共提供51个车位,月租较场内其他有盖车位便宜。Gary指过往天台全为月租及业主车位,约六、七成车位皆有人使用,至约两个月前,大业主将天台上的五个月租车位改成时租。然而,大业主于11月开始,在无通知任何租户的情况下,将两层的天台,合共34个月租车位改为时租,占天台车位总数66%。扣除三个业主车位,天台只剩14个月租车位供租户使用,而Gary亦因此无法续租天台车位:“(上月25日)排队去办新的租用手续,他说已没有天台车位时,我才知道这件事。”结果,他需多付$400,租用场内其他有盖车位。
“由(天台)全月租、有稳定车位,到要每月排队租用,甚至先到先得,对普通人来说是徬徨的,担心下月可能租不到。早上不上班去办租用手续是不可能的。”Gary表示,有租户已因此离场,另觅租位,亦有人因此“谷气”卖车。
逼租户以贵租租用有盖车位
停车场外墙现时已拉起横额,宣传其时租$8的车位,又指明欢迎欣盛苑商户及幼稚园的访客使用。纵观整个停车场的情况,场内多个月租车位仍未出租,而L3层11个低层月租车位亦被围封,未供出租,而天台34个时租车位中,只有一个有私家车停泊,可见场内车位尚算充裕。此情况亦令不少租户质疑,大业主刻意制造车位供应不足的假象,而将天台逾半月租车位变成时租,减少该处的月租车位供应,亦变相逼租户以更高租金,改租停车场内的有盖车位。
“现在将(天台)四分之三车位变成时租,下次他(大业主)都可以‘杀了’整个天台,要更多车主租有盖车位。”Gary斥大业主的做法离谱、过份,又指停车场的租金不但高,场内的设施亦未得到适当的维修、保养,有灯胆失灵多时未获更换之余,天台其中一道防烟门去年被超强台风山竹吹毁后,业主至今仍未安排维修。
租户拟下月罢交租抗议
就以上问题,“欣盛苑停车场关注组”的成员曾向管理处反映,要求和业主沟通,惟至今仍未获回复。关注组早前(19日)召集二十多名租户开会,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又提出两大诉求,要求大业主回复过往就停车场高、中、低层月租车位分配许下的承诺,以及减低租金。席间,各租户同意若业主于月底前,仍拒就有关问题与租户沟通,下月将罢交租抗议,以此姿态告诉大业主,他们不能“想做乜就做乜”。
香港01正向董辉记木业查询事件,未收到回复。
地政总署回复指,粉岭欣盛苑停车场地契条款,没载有限制停车场营运模式的条文,业权人以时租或月租方式出租车位,不会违反地契条款。惟根据地契规定,屋苑须提供不少于223个及不超过306个停车位,供该屋苑的住户及其访客使用。停车场使用者如属于该屋苑的住户及其访客,便不会违反地契条款。署方又指,北区地政处现正跟进有关个案,如证实有违反地契条款的情况,会采取适当的执行契约条款行动。
当区现届区议员刘国勋过往一直与居民跟进该停车场的问题,他指地契列明,停车场需提供至少223个车位,供住户及其访客使用。不过,现时大业主时宣传横额上指,商户访客亦可使用场内时租车位,质疑商户访客是否亦包含在地契列明的住户访客中、做法有否违反条款,而他早前已就此事去信地政署查询:“北区地政处的反应慢,地契的问题需要地政处进行把关。”
刘国勋又指,停车场大业主董辉记木业一直想出售场内车位,惟不知道不同地契就出售车位有所规管,而其态度不算友善、开放,感觉其不愿对话,每次推行新措施都未有和持份者做好沟通,形容上次与居民要求大业主取消推行每月以先到先得方式租用车位,也是千辛万苦才能和该公司的代表取得联络。他指,停车场的车位一直不是全数租出,而车主亦指是希望租得车位泊车,认为两者本应有沟通空间,而在业主不愿沟通,地政处未有就地契做好把关的情况下,居民惟有进行集体行动抗议。
欣盛区的候任区议员林淑菁表示,暂未有居民就停车场的事宜向她求助,但接下来亦会研究公契,了解停车场大业主是否有权将月租车位,更改成时租。她表示,大业主的态度明显不理想,而屋苑的业主立案法团亦应介入事件,自己未来亦会着手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