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游行】国难五金拘八人检记者证 负责人﹕网媒筹备中

撰文: 杨婉婷 李智智 王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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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示威者自发游行当日,“国难五金”在西营盘第三街“开舖”,随即被逾50名警员包围截查,并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拘捕六男两女。警方指接报店外摆放可疑物件,到场检获通渠水、斧头、棒球、强力吹风机、喷壶、怀疑假记者证等证物,认为被捕人士制攻击性武器作非法用途。国难五金负责人李政熙今表示,没有委任证、只穿警察背心的警员突冲入店内,其法律顾问受到粗暴对待,呼吸困难,他则头部受撞击,要求送院后警方拖足90分钟才将他送往警署,再由救护车送院。他又提及警方检获的通渠水在后巷位置,并非店舖货品,质疑警方插赃嫁祸。至于警方检获的记者证,他指其集团正筹备一个网络媒体,有关记者证是样本,不曾使用,批评警方对传媒行业及传媒身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国难五金负责人会见记者。(王译扬摄)

李政熙﹕律师顾问受粗暴对待

国难五金负责人李政熙今日会见记者回应事件,他表示,事发当日大批警员到场,他正与律师顾问商讨,了解警方以什么法律依据,在没有任何搜查令下进入店舖。讨论过程中,他们尝试与在场指挥官了解,其间大批没有委任证、穿警察背心的警员冲入店内,律师顾问受到粗暴对待,呼吸困难,李政熙被反锁双手,面壁思过,头部受撞击,受脑震荡,身体平衡有困难,左手有问题,左眼出现重影、视线模糊,故他即将要求救护车。警方拖了90分钟后,将他擡上警车,到警署后才上救护车。到警署后,他受到无理辱骂,包括“曱甴”。

警方共拘捕八人,包括他、一名男法律顾问,其他人为员工,被控以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他们感到费解,指警方检获的物品是货品,上址属于私人地方,亦是合法租用店舖,货物大部分是店舖产品。被捕人士中,四人不适送院,包括李政熙、法律顾问、两个女员工,目前仍有一名女员工留医,未知伤势。而李政熙亦需要接受磁力共振检查。

通渠水绝不属于其店舖

警方在前日的记者会中,指被捕人士没有合理解释检获的通渠水、斧头的用途,李政熙表示,当时警方没有给予任何时间予他们作解释,亦没有向他们作出理解,他称通渠水在五金舖已可以买到,并不是存放在其店内,绝不属于其店舖。通渠水不属于他们,警方只是指住通渠水称属店舖所有,借此检控他们。他们已一而再,再而三声明通渠水不是他们的货品。所有货品有来货单据及出售单据。

警方检获多张“记者证”。(赖雯心摄)

李正筹备网络媒体“染传媒”

至于警方搜获的记者证,警方指向警察公共关系科了解及网上搜索未见有相关传媒资料,李政熙指记者证上的传媒,是他旗下集团一个网络媒体“染传媒”,目前正在起动中,已在筹备阶段。他指传媒需要员工、平台,在起动阶段时被警方诬蔑生产假记者证,对传媒行业及传媒身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他续指,facebook专页亦叫“染传媒”,如果商业登记日后需要改动的话,记者证亦会作更动。而有关记者证没有派发予将会成为员工的人士,亦不曾行使过,而且记者证只是个样本,不可能比一个电话为大。未知是否警方对记者证的理解不深入或知识有限,未能明白有关记者证只是样本。

对于警方指店舖出售的喷壶,与后巷摆放的通渠水结合后,可以成为是攻击性武器,李政熙批评警方为拘捕而贼赃嫁祸,不负责任,破坏社会安宁,“我点做生意呢咁?”他认为条例是恶法,警方的应用及幻想成为攻击香港市民的攻击性武器。

他表示,被捕员工已获保释,目前有足够人手继续营运店舖。店舖现时如常营业,但营业时仍多次被警方滋扰,不合理调查他们的顾客,在香港的营商环境及空间下受到无理打压。他又指,第三街的店舖是国难五金长租,并指租约期未满,而且即使被捕仍未蚀钱,故会继续营业。货品损失仍在点算中。

昨日(31日)下午,逾半百名警员调查位于西营盘第三街的“国难五金”临时舖。(资料图片)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在今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在混乱情况下,警方难以分办记者或示威者,旺角冲突有不少人都穿上反光衣,“佢哋身份系咪真系记者呢?”谢又称,警方过往曾捡获假记者证,而记协亦曾报案称捡获假记者证,“乜嘢人立心不良,假冒记者到暴力示威现场,佢哋担当乜野角色?”

警方前日交代案情时亦指,警方8月31日接获报案店外有非法物品,调查检获通渠水、棒球、强力吹风机、喷壶、喷漆及12张记者证。警方怀疑八人制作攻击性武器作非法用途,相信利用喷壶及通渠水可喷洒腐蚀性液体伤人,而强力吹风机可发射棒球,射中人可造成伤害,并指12张记者证中,有三张的个人资料及照片为其中三名被捕人士,而警方向警察公共关系科及网上搜索后未有发现相关传媒机构的资料。被捕八人年龄由19至33岁,分别报称商人、学生、银行职员、护士等,他们正被扣查,其中三人报称不适送院。

【1623】关于被警方不合理对待,他需要咨询法律意见,以决定下一步行动,包括是否私人控诉或向监警会投诉。

【1622】被捕员工已获保释,有足够人手继续营运店舖。

【1618】警方拘捕过程中,负责人指他正与律师顾问商讨,了解警方因为什么法律依据,在没有任何搜查令下进入店舖,讨论过程中,他们尝试与指挥官了解,其间大批没有委任证、穿警察背心的警员冲入店内,律师顾问受到粗暴对待,呼吸困难,负责人头部受撞击,受脑震荡,身体平衡有困难,左手有问题,左眼出现重影、视线模糊,故他即将要求救护车。警方拖了90分钟后,将他押上警车,到警署后才上救护车。到警署后,他受到无理辱骂,包括“曱甴”。

【1616】警方拘捕过程后,店舖如常营业,营业时仍多次被警方滋扰,不合理调查他们的顾客,在香港的营商环境及空间下受到无理打压。他又指,第三街的店舖是国难五金长租,并指租约期未满,而且即使被捕仍未蚀钱,故会继续营业。货品损失仍在点算中。

【1614】对于警方指店舖出售的喷壶,与后巷摆放的通渠水结合后,可以成为是攻击性武器,负责人直指香港也有天星小轮,也有钢材店,如果以警察逻辑,香港是可以制作航空母舰,全港市民都可以成为被捕对像。他批评警方为拘捕而贼赃嫁祸,不负责任,破坏社会安宁,“我点做生意呢咁?”他提及早前警方拘捕人士,因为他们持有面粉及糖,怀疑他们会制造粉尘爆炸,认为是恐怖指控。他指附近有不少超市,警方以他们的幻想可以制作出无数攻击性物品。他认为条例是恶法,警方的应用及幻想成为攻击香港市民的攻击性武器。

【1611】警方称被捕人没有解释检获的通渠水、斧头用途,负责人指警方没有给予任何时间予他们作解释,亦没有作出理解,他称通渠水在五金舖已可以买到,并不是存放在其店内,绝不属于其店舖。通渠水不属于他们,警方只是指住通渠水指属店舖所有,借此检控他们。他们已一而再,再而三声明通渠水不是他们的货品。所有货品有来货单据及出售单据。

【1610】至于警方搜获的记者证上,负责人指是他旗下集团一个网络媒体“染传媒”,正在起动中,已在筹备阶段。他指传媒需要员工、平台,在起动阶段时被警方诬蔑生存假记者证,对传媒行业及传媒身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他续指,Facebook专页亦叫“染传媒”,如果商业登记日后需要改动的话,记者证亦会作更动。有关记者证没有派发予将会成为员工的人士,亦不曾行使过,而且记者证只是个样本,不可能比一个电话为大。未知是否警方对记者证的理解不深入或知识有限,未能明白有关记者证只是样本。

【1608】负责人李政熙表示,警方共拘捕八人,包括他、一名男客人,其他人为员工,被控以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他们感到费解,指警方检获的物品是货品,上址属于私人地方,亦是合法租用店舖,货物大部分是店舖产品。由于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不方便讲述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