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曾批公务员集会 政府人员协会吁会员出席反暴力集会

撰文: 李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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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逃犯条例》修订风波持续,本月初曾有公务员发起集会,要求政府回应市民诉求,遭政府以声明批评做法有违中立原则。不过,有公务员指,近日收到一个名为政府人员协会的组织发出的讯息,呼吁会员出席上周六举行的“反暴力,救香港”集会,质疑政府未有在此事上加以批评,处事手法明显有差异,而翻查资料,有关协会为工联会属会之一。

在康文署工作的公务员张太指,上周六的反暴力、撑警集会举行前,她曾收到由政府人员协会发出的手机讯息,指协会当时正进行问卷调查,收集会员对权益及民生诉求,并了解修例风波对他们的影响。至16日(星期五),张太再次收到有关协会的讯息,呼吁她出席翌日举行、由守护香港大联盟举办的“反暴力,救香港”集会,讯息指非法示威、暴力横行,“我们一定要站出来,向暴力说不”,并附上一个网址,打开后网页中有文字叫浏览者点击出席,以支持该集会。

在康文署工作的公务员张太指,于16日(星期五)收到政府人员协会的讯息,呼吁她出席翌日举行、由守护香港大联盟举办的“反暴力,救香港”集会。(受访者提供)
按讯息中的网址进入网页,有文字叫浏览者点击出席,以支持该集会。(网上截图)

协会是工联会属会 曾反对公务员反修例集会

有别于8月初有公务员发起的“公仆仝人,与民同行”集会,强调参加者在工余时间以个人身份参加,政府人员协会发出的讯息中并无对此作出强调。“这讯息并没有写明叫人用甚么名义参加集会,但它给我的感觉是,他们想我用公务员的身份出席。”张太又指,“公仆仝人,与民同行”集会仍在蕴酿、申请不反对通知书的阶段,当时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建制派人士已发出声明,批评公务员参与有关集会有违政治中立原则,又指有关行为制造政府内部分化和矛盾,惟是次政府人员协会呼吁会员出席反暴力、撑警大集会,政府却没有作出同样批评,质疑政府处理两宗事件方法有差别:“当日政府对公务员发起的集会发出如此声明,为何这次无人出声?”

政府人员协会发出的讯息未有写明会员应用甚么名义参加集会,张太认会协会希望会员以公务员的身份出席。(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8月初在公务员发起的“公仆仝人,与民同行”集会举行前,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已发出声明,批评公务员参与有关集会有违政治中立原则。(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翻查资料,于1986年成立的政府人员协会为工联会的属会,其网页简介指,该会为一间政府部门及公营部门的集团工会,现有67间属会,4万多名会员。协会的现任主席为于水务署任职的马志成,而名誉会长则是前立法会议员陈婉娴。协会于6月曾与国家行政学院香港同会、香港公务员总工会发出联署声明,批评有公务员公开表明不支持政施政的立场、推动政治集会并呼吁其他公务员参加,又呼吁公务员罢工,指有关做法有违公务员守则,要求公务员事务局及相关部门作出跟进调查。

翻查资料,政府人员协会为工联会的属会,6月时曾与国家行政学院香港同会、香港公务员总工会发出联署声明,批评有公务员公开表明不支持政施政的立场、推动政治集会并呼吁其他公务员参加的做法有违公务员守则。(网上截图)

张太表示,今年初曾报读工联会开设的课程,因此成为了成为了政府人员协会的会员。她认为有关协会的做法鬼祟、不妥,而该协会及工联会皆为建制派组织,早前批评公务员参与政治集会,却又呼吁会员参与建制组织举办的反暴力集会,是自打嘴巴的行为。

主席:以工会会员身份出席,没违反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

政府人员协会主席马永成回复香港01时承认,协会在决议后,曾向会员发出呼吁出席有关集会的讯息。马永成指,有关讯息是以工会身份发出,亦邀请公务员以工会会员身份出席,故没有违反公务员政治中立的原则:“公务员可有政见,但不应以个人身份公开反对政府施政,上次不止我们,其他工会也有作出批评。”他认为,工会有其职能和权力,有时亦会反对政府的政策、决定,若月初的集会是以工会名义举办,便没有问题,又指是次政府人员协会的做法没有不妥。

公务员事务局回复香港01时,并未直接回应工会呼吁会员出席集会,是否有违政治中占原则,只强调公务员在履行公职时,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以不偏不倚的态度执行职务,而根据《公务员守则》,政治中立是指不论公务员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不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响。局方孜重申,公务员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应确保有关意见不会引致与其本身职务有利益冲突,或可能令人认为有损其在执行职务时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则,并须时刻确保他们的行为不会妨碍他们以专业、公正的态度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