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沙田区议会驳回讨论反修例动议 主席:严守会议常规

撰文: 廖俊升
出版:更新:

早前有民主派议员向沙田区议会动议讨论反对《逃犯条例》修订事宜,并藉周日的沙田游行向区议会主席施压。然而今日区议会主席透过秘书处答复,指慎重衡量有关的动议后,决定不批准将有关动议纳入议程。

区议会主席称慎重衡量后 拒讨论反修例事宜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的风波持续超过一个半月,甚至蔓延至各个社区之中,一众沙田民主派区议员亦向区议会分别提交动议及提问,要求政府撤回修例和撤回对6月12日金钟示威的“暴动”定性等。周日有网民及地区人士联合发起沙田大游行,要求撤回修例,并藉游行向区议会提出诉求,要求区议会主席允许在7月25日的沙田区议会会议中,讨论反修例事宜。然而,今日沙田区议会秘书处通知一众区议员,沙田区议会主席认真考虑,及慎重衡量有关的动议后,决定不批准将有关动议纳入7月25日沙田区议会会议的议程内。

区议会主席:严格跟随会议常规

区议会主席何厚祥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相关决定是跟随会议常规而作出,他认为区议会内有规定职权范围,应处理本区事项,有关议员提出之讨论并不太适合于会议上处理。他重申,有关决定并非出于政治理由,而政治也不是区议会的考虑,“区议会应处理地区、民生建设等事项,政治事项已有很多不同渠道充分表达,不一定要在区议会上讨论。”

至于是根据哪一条规例,他则指是跟随“第61条”中列明的区议会职能,惟记者翻查资料,沙田区议会常规并无第61条;而香港法例第547章《区议会条例》的第61条,就列出了区议会相关的职能,例如是就影响有关的地方行政区内的人的福利的事宜,及有关的地方行政区内的公共设施及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向政府提供意见。

部分区议会如深水埗区议会早前亦有讨论《逃犯条例》修订之事宜,目前沙田区议会拒绝讨论,何厚祥并不担心影响外界对沙田区议会的观感,“要做区本,不能够疏理(外界)观感,作为区议会主席要严格跟随会议常规。”

动议人质疑区议会主席有“政治任务”

向沙田区议会作出反修例动议的其中一名区议员程张迎表示,民主派在沙田区议会作出了一共四个反修例的动议,全部遭区议会主席驳回。他补充,早于7月头,他已向区议会作出动议,主要内容是针对民间的五大诉求,当中包括撤回对6月12日金钟一带示威活动的“暴动”定性,然而区议会主席并无交代具体原因便拒绝讨论,只解释是跟足规程,“但又唔知系跟咩规程。”

程张迎质疑,全港各区的区议会主席有政治任务,不允许区议会对有关事件作出讨论。他表示,主席虽然有权驳回讨论,但须交代跟随哪一项规程,否则就是滥权。他续指,如果只讨论地区事项,更加应该批准讨论周日在沙田发生的游行及冲突,他认为沙田与社会大事也是息息相关。

沙田游行主办方:建制派非常无耻

周日沙田游行不反对通知书申请人、“沙田一隅”召集人梁延丰表示,游行之前已警告建制派,当日游行的第六项诉求是要求建制派不要在区议会上作小动作,但如今虽然有11.5万人参与游行,建制派仍宁愿不讨论,也不愿意让动议通过,“扼杀讨论空间。”他批评,区议会主席回复议员的信函中,并无交代拒绝讨论的原因,有关行为非常无耻,扬言要令建制派在11月的区议会选举上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