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民宿?】17名内地客称探朋友 拖箧硬闯黄埔花园 保安报警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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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内地游客拖行李箧,昨晚(25日)声称探朋友,要求进入红磡黄埔花园一单位,遭保安员拦截拒绝,并报警求助。警员手持盾牌到场,内地游客改口称已处理好事件,会自行租酒店并散去。有街坊质疑有业主经营非法旅馆,根据《旅馆业条例》,无牌经营旅馆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两年。

有警员到场并手持盾牌。(黄埔心图片)

事发于昨日(25日)晚上10时许,红磡黄埔花园7期红棉苑5座,有17人拖著行李箧走进大厦大堂,要求登上一单位。姓麦63岁男保安员将众人拦下,追问来意,有人报称“探朋友”。保安员认为有可疑,拒绝众人上楼,双方发生争执,保安员只好报警求助。警方接报到场,手持盾牌戒备,众人在大厦外逗留,部分人已散去。警方经初步调查后,一名姓郑44岁持双程证男子向警方指,偕16名朋友到上址一单位探望朋友,但后来已“倾掂数”,决定改租酒店,众人其后离开。案件列作“纠纷”处理。

网上出租黄埔花园房间

有街坊怀疑上址单位有人经营非法旅馆,并指幸好有管理人员监察,否则该批内地游客可能已上楼。香港01记者翻查网上共享住宿的网页,发现有业主出租黄埔花园一带的单位或房间,房东介绍单位邻近港铁黄埔站,购物便利,适合香港游的朋友。

根据《旅馆业条例》,无牌经营旅馆属刑事罪行。法例规定,旅馆的定义乃指任何处所,其占用人、东主或租客会向住客提供收费的住宿地方。任何处所之经营模式倘符合旅馆释义,必须领取旅馆牌照,除非每次出租均为连续28天或以上,则可获豁免不受条例规限。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可被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两年。

众人拖行李箧离开。(“黄埔心”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