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听3 现实版?】不满丁权覆核判决 沙田原居民再倡发展丁厦
“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四年前就丁权问题入禀法院,本月初获高等法院判决,原居民在私家土地建屋属传统权益,受《基本法》第40条保护,惟裁定以私人协约方式、在政府用地兴建丁屋属违宪。排头村和上禾𪨶村村民曾获政府承诺,允许其在官地上以私人协约方式兴建丁屋,不过判决一出,现时如要在扩展区内兴建丁屋,将由合法变成违宪。大批村民对此感到极愤怒,认为政府没有兑现承诺是出尔反尔行为。有上禾𪨶村原居民建议,不妨接受政府建议在2029年后取消丁权的提案,但要求政府以公私营发展模式兴建丁厦作为赔偿。
沙田区原居民:政府出尔反尔
沙田排头村和上禾𪨶村的扩展区早已于1999年完成收地程序,至今近20年。沙田乡事委员会前主席蓝国贤对是次判决感到愤怒,又认为政府出尔反尔,没有履行当年承诺发展扩展区一事,“当年政府以扩展区作谈判筹码,以说服我们乡民收回土地,我们贡献了土地供政府发展,当年村民认为是合法处理,现时法庭却判决指扩展区违宪,那是政府出现前所未有的诈骗行为!”
殖民地政府于1972年宣布推行丁屋政策(小型屋宇政策),及后殖民地政府发展新界,向原居民征收私人土地以发展新市镇之用,遂向原居民提出解决方案,规定新界原居民可以在不需补地价下,可自行兴建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呎、楼高最多三层的屋宇,又规定不须缴交差饷。
1981年,政府再推行乡村扩展区(下称:“扩展区”)计划,即由政府整合官地及私人土地,以私人协约方式批租这些土地予原居民兴建丁屋。然而,政府于1999年以检讨丁屋政策为由,冻结了扩展区计划,至今部分村落亦仍未完成收地程序。
大批村民批评,扩展区发展计划冻结了几十年,这段期间,该处近1.8公顷土地的规画却毫无进展,任由土地荒废。蓝国贤指,他与一众村民都感到极度愤怒,又认为自己守法配合政府发展,最后却换来不公平对待。
丁屋政策推行近半世纪,备受社会各界争议。2012年,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曾指,新界原居民不能永享丁权,并拟以2047年香港回归50年不变为限期,届时不再批出丁权建屋,由于男性原居民需要年满18岁才能申请建丁屋,因此建议于2029年划线为申请丁屋“截龙”。
原居民村民建议 取消丁屋改建丁厦
排头村及上禾𪨶村代表都有出席是次会议,并就原居民丁屋去向作出讨论。上禾𪨶村原居民代表蓝志祥认为,目前一众村民会等待政府及乡议会决定是否提出上诉,但若法院仍判决扩展区内建屋违宪,政府须对受影响的原居民作出相应赔偿,他指,在扩展区内建以公私营合作模式建“丁厦”是其中一种出路,“林郑话2029年取消丁权,截龙就截龙啰,咁可唔可以一次过集合原居民的丁权,兴建两栋丁厦,一条畀排头村一条畀上禾𪨶村?”
早于2006年,时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曾提议修订丁屋政策,容许丁屋兴建超过3层楼高,提高丁屋地积比例,增加丁屋发展密度。当时曾提议在排头村及上禾𪨶村率先试行,预计可提供2,000个单位。不过于2015年,发展局局长陈茂波曾表态不接受放宽丁屋高度限制,拒绝将丁屋变丁厦,至今仍未有落实相关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