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第一发:初代女警处理性罪行、保护儿童 不需处理危险任务
一名女警昨天与同袍在深水埗巡逻时,突然被一名男子冲前及企图施袭,女警为自卫开枪,击中男子左腹。香港警务处自1995年起,为新入职女警提供枪械训练,持枪执勤33年以来,女警未曾开过枪,以往的香港女警都持著一把“善良之枪”,而是次案件就成为香港有史以来,首名执勤女警开枪制服疑犯。
据消息指,该名隶属西九龙机动部队的袁姓“陀枪师姐”现年31岁,加入机动部队约半年,过去曾驻守红磡分区特遣队。该名女警一夜之间成全城关注人物,其实女警持枪历史仅短短23年,成立初期,甚至没有持枪资格,一切故事则要从1949年说起。
警队成立百年后方加入女警员
香港警务处于1844 年创立,直至1949年才开始引入女警。然而,过去初代女性警务人员仍未获准许配枪,接受过枪械训练的女警只属少数,其中一位女警林霭思于1953年,因要前往布袋澳追查一宗谋杀案,警方认为事态危险,决定让她配枪,遂成为香港首位佩枪执勤的女警。不过,林霭思直至退休仍未曾开过一次枪。至1995年起,警处新招募的女性警务人员必须强制接受枪械训练,并且佩枪执勤。女警制服也为迎合配枪及其他需要,由1950年代的半截裙改为1990年代起方便执勤的长裤,警裙自此消失不复见,成为一代历史。
学者:早期女警多从事服务工作
女性早期于警队地位低微,从女警职责就能窥探一二--香港史上第一名女警于1949年出现,是为许锦涛(别名高健美),其获委任为首位女副督察。由陈效能及何家骐撰写的《香港女警六十年》一书中提到,世界各地的警队在引入女警初期,多数会将根据性别分配工作岗位 —男性多负责“控制”(control)类型工作,而女性则主要负责“服务”(service)类型。
香港初时引入的女警未受重视,警方招聘的第一批女警主要被分派处理妇孺相关案件,例如处理弃婴、被拐女性及性工作者等。现任警务处副处长赵慧贤早前接受《香港01》访问时亦指出,当年女警职责主要是处理性罪行、保护儿童的案件,负责安慰受害人及录取口供,因此女警不需要佩枪、带备警棍或手铐,亦不需处理“危险任务”,同级的女性警员的薪金在1970年代以前亦比男性警员低。
女搜查员为女警前身
早于第一名女警许锦涛出现前,香港警处内已有女警的雏形--文化评论人马家辉曾引述退休警察凌剑刚的说法,指香港早于1908年雇用了三名女搜查员,但她们只在码头工作,专门替同性别的市民搜身。直至1949年,女搜查员多达44名,身上佩挂刻有“香港女警”的金属牌照,为女警的前身。
美国女警早于1891年出现
至1974年,男女警员的收入已变成同工同酬。女性警司占整体警务人员21%;截至去年7月,在整体警队中,女性人员亦占16.3%,较1990年上升近一成,而目前警队中的精锐部队,如机场特警队及反恐特勤队,亦有女性身影。
世界上最早出现女警的国家源于美国。早在1891年,芝加哥警局就出现美国第一位女侦探长(Detective Sergeant)玛丽欧文斯(Marie Owens),当时仍未有警长一职;直至1910年,另一位女性爱丽丝(Alice Stebbins Wells)去信市政府要求增设女性警员,最后洛杉矶警局(LAPD)才任命爱丽丝·威尔斯为美国第一位女性警员,不过当时则没有被赋予持枪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