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图】新濒危物种管制措施生效 “入围”动植物有呢啲

撰文: 李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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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濒危物种管制措施生效!渔护署宣布,因应《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早前将逾20项濒危野生动植物,包括非洲灰鹦鹉、穿山甲和瑶山鳄蜥在内的物种,列入“附录I及II”,今日起香港亦修订《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条例》,以配合加强保护有关物种。
渔护署日前宣布,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上,早前将非洲灰鹦鹉、穿山甲、瑶山鳄蜥和侏儒日光守宫等高度濒危野生动植物,被列入最濒危的“附录I”,禁止商业性贸易;另亦有更多物种被列入“附录II”,包括侏儒枯叶变色龙、镰状真鲨、 长尾鲨 、塞拉里昂刺蝶鱼和黄檀属植物等,受许可证制度管制。
香港亦修订《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条例》,即日起所有列入“附录I及II”的物种,无论进口、从公海引进、出口、再出口或者管有,都需要事先向渔护署申请许可证;贸易商管有部分“附录I及II”的物种,亦要在明年2月前申领许可证。
《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条例》于今年5月1日加重罚则,该条例订明任何人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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