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屯门公园】康文署停收自娱区申请 街坊用家失正经表演场地
屯门公园大妈歌舞扰民十数载,街坊、网民忍无可忍下自发搞游行、巡查。公园今日暂不见大妈踪影,街坊取得小成功。同时区议会通过取消自娱区,康文署亦响应即时停止自娱区申请。自娱区用家斥在园内四处摆档的大妈令公园乌烟瘴气,赞成年轻人赶走大妈,还街坊清幽环境。但对自娱区被取消感惋惜,因街坊经申请及抽签后取得自娱区使用牌照,“正经表演者”可在康文署监管下,以恰当音量表演,娱己娱人,不收小费,日后却恐要在家唱歌。
屯门公园沦为乌烟瘴气的地方,街坊行过路过也要担心被赶。英姐将在屯门公园随处表演的女子称为“大妈档”,批评档口阻路,她拿𩠌菜走过时,竟被观赏大妈的阿伯喝斥﹕“阻住我听歌!”英姐心感郁结,反驳指﹕“阻住𥄫女咋?”她认为欣赏歌乐者,理应是安坐而静听,但大妈歌声震耳欲聋,“听埋啲死人大陆歌,都唔得共鸣嘅!”
屯门公园噪音问题烦足十六年,更演变成卖弄歌舞取酬,康文署无能为力,最终在年轻人先游行后畅游的两次光复屯门公园行动下,得以回复片刻清幽,今日亦再不见大妈档。英姐大赞后生仔有所作为,“康文署无力,我依家赞成班后生仔,一次搞掂晒佢,依家耳根清静。”
同样是自娱区“牌主”的香港人茵姐,在屯门公园唱歌十多年,早年因声浪扰民而被街坊投诉,后来她与时任“屯门公园问题工作小组”召集人陈树英商量后,成立“自娱区”,透过康文署取得使用自娱区的牌照,一向正经表演,没收取利是。
如今自娱区将取消,茵姐叹称一刀切,“我哋系正经人,连我哋都剥削!”她指屯门公园内良莠不齐,有女子表演伤风败俗,她亦看不过眼,也曾叫老翁勿给利是,认同应该拘捕及检控这些大妈,但不应赶绝在自娱区的正经的表演者。
自娱区成立十三年,供进行已登记和不使用扩音器的曲艺活动,并在康文署的监测下进行,如今康文署停止接收申请,一些拒绝被当作大妈、自称“正经表演者”的人士,将失去一个表演空间。“我向天发誓,我冇收过钱!”在自娱区唱歌两、三年的周女士说。
她指自娱区需向康文署申请及抽签,是合法表演,而她凭歌寄意,抒发情绪,令身心健康,也让一众退休人士有些娱乐。她亦坚拒收取利是,即使表演时有观众送上利是,她会礼貌地收下,在表演结束后立即归还,并向观众称﹕“你唔好畀我呀,你唔好咁蠢,你要睇就睇,我只系娱乐,我(唱歌)开心咋。”
她认同一些在自娱区外的大妈档,虽然歌舞了得,但噪音扰民,应该要赶走。但对于自娱区被牵连,令康文署决定停止接受自娱区申请感到失望,日后或要“好似傻婆向屋企唱下啰,气氛唔同啲嘅。”
来自将军澳区梁先生前来屯门探朋友,顺道到屯门公园视察有无大妈唱歌,坦言如果遇到在自娱区以外地方的大妈时会友善劝喻。对于区议会取消自娱区,他应该成效不大,治标不治本,“自娱区(的由来),本身系表演者唱开,畀一个地方安置佢哋,令佢哋唔咁直接影响民居。”他认为真正需要解决的,是一些非常低质素、影响民居的表演者,而非取消自娱区,“有啲粤曲发烧友,真正唱歌、有质素嘅表演者,因为佢哋(大妈)而影响热爱音乐嘅人,扼杀佢哋嘅活动空间(自娱区)。”他认为康文署执法固然重要,但政策上审视街头表演者发牌制度会更为有效。
记者过往观察所得,自娱区内会有老翁弹奏乐器、女士唱歌,设有座椅予街坊欣赏表演。不过,不少大妈不受自娱区抽签发牌所限,在园内其他地方摆档,例如在湖边、吸烟区等,以扩音器唱歌,噪音扰民。一般情况下,市民在公园内弹奏乐器或唱歌自娱而未有对其他场地使用人士造成滋扰,公园的管理人员不会作出干预。若声浪过大又不听劝喻时,康文署可考虑根据《游乐场地规例》第25条向制造噪音的违规人士作出检控,但要有控方证人及取得足够证据。由于检控困难,康文署今年五月在立法会上指,过去三年,只有两宗成功在屯门公园进行检控的个案。
至于屯门公园自娱区过去三年间,康文署共接获1,195宗申请,大部分获批。如今,屯门区议会为处理噪音问题,今日通过取消由2006年设立的自娱区。而康文署回复指,该署尊重屯门区议会的议决及积极作出跟进,现已即时停止接受使用自娱区的新申请。而早前已获批核在九月或之前使用自娱区的139宗申请则不受影响。康文署会继续密切监察在自娱区外的曲艺活动,并会与警方保持紧密联系和加强合作,若发现违规行为时会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以维持场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