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讲呢啲】权丰猪油厂遭收地 两万吨废肉猪脂恐酿灾难性影响
位于粉岭大塘湖村的权丰猪油厂,因地政总署去年12月31日收地,用作兴建石湖墟净水设施之用,被逼停止运作。猪油厂持牌人二月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署方决定,并为工厂另觅新址;元朗区议会环境改善委员会将于五月讨论工厂去留及当区猪肉档如何处理废弃猪脂一事。
本港唯一能应付大量供应的猪油厂
权丰猪油厂租约承租人邓志辉早前受访,指猪油厂占地两万多呎,多年为不同市场,包括内地提供猪油,属本港唯一能应付大量供应的猪油厂。工厂每年处理两万吨废肉,他形容一旦停产,未经处理的猪杂猪脂将带来灾难性影响。
根据申请人早前的入禀状,他指母亲自1965年起持有官地牌照,在大塘村经营磨骨厂直至1992年获批转营为猪油厂。工厂于2002年曾遭沙头角乡事委员会及村代表投诉,并在2002年遭食环署要求改善,至2005年获发厌恶性行业牌照可继续经营。入禀状又指2017年12月,地署要求厂方于2018年年底交还土地,他指北区地政总署曾口头承诺会协助另觅土地,但没兑现。
区议员:变相加重堆填区负担
元朗区议员麦业成就工厂被收地一事提问,他指工厂一直获环保署及食环署续牌,查询地政总署是否有必要收回该厂土地,会否为工厂另觅土地,以及向食环署、环保署询问元朗区猪肉档废弃猪脂的日后去向、政府如何协助业界处理等事宜。麦业成指:“有元朗猪肉档业户担忧工厂停办后,不知如何自行回收废弃猪脂,是不是自己找垃圾袋承载起猪脂即可?但这又变相加重堆填区负担,亦可能有细菌滋生等问题。”
据区议会文件,地政总署回复指,政府须使用涉事土地作工务工程用途,于是通知承租人于2018年年底终止租约,现时猪油厂公司属未经许可占用政府土地。署方又指承租人在改变用途、扩展面积及擅自分租多方面违反了租约条款;一般而言不会为被终止租约的承租人寻找替代土地。
猪油厂负责人:无可奈何,没事可做了
记者到涉事猪油厂向另一位负责人卢先生查询,他因事情仍在司法覆核中不愿多谈,唯提到自己心情无奈,只能等判决,而如果败诉,只能由政府收回土地,他亦未必会再继续生意。“我们无可奈何,没事可做了。动物尸体,工厂立即处理,天气开始热了,如它们和其他垃圾混杂,污染会更厉害。废物利用,将猪脂换成工业材料,然后没有垃圾剩下的,这是我们的存在价值。问题是,(政府)你把行业价值的位置放在哪里?你批出牌照,即是有价值,但我们不在了,你鼓吹环保,你又要伤脑筋。”他说:“香港处理大量猪油的厂差不多没有了。”
他认为过往收到市民投诉是正常的,所有工业行业都会面对类似情况。他指自己应政府部门要求付过几十万元找大学做健康评估报告再呈交,结果为合格,而早前有食环署人员曾因投诉入厂巡查,最后只张贴防止蚊患的告示及以食环车喷水两次便没再来。“(有居民)说半夜违法工作,那不是我,不能诬告我。投诉了,政府来查,根本没有。”他认为收地与村民压力有关。
环保署回复则确认工厂自1992年起获多次续牌,如《水污染管制条例》及《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等相关牌照,现时相关牌照分别将于2023年及2020年到期。署方指过去三年收到18宗相关权丰猪油厂的投诉,主要有关气味滋扰,但巡查后没有发现违反牌照条款及其他法例。
对于如何协助业界处理一事,署方仅指欢迎私营机构在符合法例下参与废物回收活动。食环署亦指,对回收废弃猪脂工作和营运猪油厂的商业决定持开放态度。现时食环署记录中,全港共有三间领有“厌恶性行业牌照”的煮猪油处所,除权丰猪油厂,另外两间均位于新界元朗。
麦业成认为,政府部门并未解决回收猪脂的问题,“环保署应该处理,但因今次是地政总署收地,部门互相把问题丢给另一边解决。”他认为较理想做法,是政府部门协助厂方改善相关投诉问题,或协助工厂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