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霆刚|禁陆港澳客访台是为阻陈同佳?
自9月29日台湾全面恢复免签证待遇机制外,10月13日起台湾开放非免签证国家得以“一般性社会访问”及“观光”事由申请来台签证。禁团令虽解除,但对陆港澳地区依旧禁止组团访台。台陆委会主委邱太三强调,“两边防疫措施不一样,所以需要充分在防疫措施上做了解跟信赖”。
来稿作者:季霆刚
2018年2月,陈同佳在台湾旅游期间杀害女友潘晓颖,在港被捕的陈同佳承认杀害女友并弃尸台湾。香港特区政府因为此案提出修订逃犯条例。这场历时一年多的“修例风波”至今对很多人而言仍是历历在目,而陈同佳本人依然在港,投案无门,到底民进党当局特别是陆委会在想什么?
陈同佳出狱逾两年,他出狱时除致歉外,他表示愿到台投案,但台湾认为陈同佳应透过“刑事警察局和陆委会成立的单一窗口联系安排”。香港一直强调台湾的拖延是“政治操作”,时任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港媒访问时就表示,“个波系台湾度”。陈同佳的台湾代表律师指,曾多次致电台方对口单位,但等了一年仍没有回复。当时台陆委会强调陈同佳到台投案绝非单纯批出签证,台陆委会认为“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方能处理陈同佳到台入境问题。”现时台湾重新对旅客开放,即是签证政策有大改,却未开放予陆港澳客,对陈同佳而言有何喻义?
邱太三应辞官明志
两岸关系自蔡英文“执政”后恶化,台湾陆委会主委去年已由名学者陈明通改为台大法律学毕业、曾任台法务部门之首的邱太三,邱太三比谁都清楚台港两地虽无实则法律互助协议,但对于接收罪犯绝对是举手之劳。邱太三在担任法务部门首长时曾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要求,他称“港方应理解台湾的司法审判制度”。
按道理,邱太三曾任法务部门首长,理应清楚整件事件的来龙去脉。而台法务部门主管调查和检察,致力打击犯罪、为民众伸张正义,邱太三现为主管两岸事务的单位主委无理由再以证据在港方作借口,阻挠陈同佳自首。邱太三曾担任台湾的检察官,但因对体制不满,离职转任私人执业律师,显示自己是名具有强势自我个性的“性情中人”。如果民进党当局继续播弄腥秽的政治手段,弃公义于不顾,邱太三作为一个爽直之人,应展示勇气,早日辞官以明志。
若然民进党当局企图以陈同佳案来“报复”、“要胁”港府对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台藉人员签署的 “一中承诺书”,实在是幼稚之极。民进党当局因无法接受“一国”原则而使出诸多借口来阻挡陈同佳投案,其实只是想向大陆方面“示威”,与案件本身的法理问题完全无关。台湾企图以此来形造台港可以“司法协商”之假像,好像活在另一个平行时空。台湾当局称台港两地应“谈好相关事宜”,笔者只能臆测并非案件事宜,而是港府要求台方人员签署的“一中承诺书”,但此事基本上毫无商酌空间。
不予陆港澳旅客入台是政治为先
台湾当局曾以签证和防疫为由不容犯人来台自首,对陈同佳案一拖再拖。台湾当局以政治为由不肯接手,至今特区政府亦无计可施。如今台湾既放松入境限制,亦无诸多隔离要求,其实台湾当局再无理由搪塞了事,台湾陆委会一直对陈同佳不予放行,现在亦不予陆港澳旅客入台旅游,到底是不是心虚,怕再次燃起陈同佳有关的司法问题,令人十分怀疑。台湾当局一而再、再而三地播弄陈同佳案已引起两岸三地人民对台湾处理司法问题和刑事案件的信心,民进党当局以政治为先来对待陆港澳旅客问题,受害的只有台湾早已深陷低谷的司法排名和不振的观光业。
台湾方面曾称不接受陈同佳以“自由行”的方式赴台,陈同佳当时亦不能够申请网上签证赴台。台湾当局可能担心陈同佳若自行搭机赴台,将可能危及机上乘客,香港警方可以派出多名人员伴行,到达台北机场任务完成后即回港,台湾方面无需要就此多虑。
最后即使两岸政治环境不同,亦因诸多原因而导致两岸关系紧张,但民进党当局不应无故以签证来阻碍两岸人民友好往来。
作者季霆刚是深圳大学港澳及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文章的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香港01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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