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远|学童长期缺课谁之过 教育局须尽责并加强跨部门机制
据报道,一名初小学童自2021年底开始长期缺课,然而教育局在接报两年多后,仅对家长进行“劝喻”,既未按照原有指引发出“警告信”及“入学令”,也未将个案转介其他部门处理。直到2024年1月,经由医生转介后,社会福利署才介入处理,该学童最终于三个月后复课。
据教育局于8月30日最新修改的处理15岁以下辍学生个案指引,原有处理时限要求都被删去,包括发出警告信和入学令的具体时间安排,此举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和质疑。
来稿作者:狄志远
教育局此次仓促修改指引的做法引起了诸多争议,在未经充分咨询教育界的情况下做出如此重大的改变,不仅导致政策执行的混乱,更会引起前线教育工作者的不满。删除发出警告信和入学令的具体时间安排,会导致处理过程拖延,无法及时解决问题。这种做法似乎是将处理缺课问题的责任全部推给学校,让人不禁质疑教育局是否在试图推卸责任。
这次修改还带来了多方面的风险。首先,取消具体时间安排会增加学生长期缺课的风险。其次,教育局角色的弱化也造成监管不足。此外,缺乏明确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导致复杂个案得不到全面处理,正如这个案例所示,社署的介入被大大延迟。最后,由于缺乏明确指引,不同学校或地区可能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造成执行不一致的问题。
为了有效保障所有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建议教育局全面检讨相关指引,进一步完善处理学童缺课的工作程序及安排。具体而言,必须重新设立发出入学令的明确时限,建议继续维持以6个月为限,对于6个月内未能处理的个案,应立即发出入学令。
同时,教育局应在处理缺课问题上发挥更主动的角色。建议教育局在每个分区设立应急支援小组,由教育局分区主任领导。这些小组可以专门处理学校和家长无法达成共识的棘手案例,防止问题进一步恶化。此外,必须重组缺课专责小组,纳入社工、心理学家等专业人士,可以为复杂个案提供更全面、专业的支持。同时,应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需要让社署或警方介入,以加强跨部门合作,确保每宗个案都能得到最合适的处理。
采用个案管理模式也是重要的方向,为每位长期缺课学生制定个人化的持续上学支援计划,不仅可以帮助学生稳定复课,还能确保他们得到持续的关注和跟进。在修订相关指引时,教育局务必充分咨询教育界意见,只有得到前线教育工作者的支持,新的措施才能真正落实并发挥作用。教育政策的制定不应该是自上而下的过程,而应该充分考虑实际执行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我建议教育局在两个月内向立法会提交详细报告,说明针对上述问题的具体改善措施及时间表。同时呼吁教育局长尽快与相关持份者会面,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共同商议改善方案。
长期缺课问题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权利和未来发展,教育局应采取果断措施改善现况,确保每一个孩子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作者狄志远是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新思维主席。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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