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凯.杰语|出租车、网约车何去何从?
来稿作者:郭凯杰
每当出租车加价时,社会总会有争议:支持者认为价格不但要追上通胀、更要提升从业者收入;反对者则认为无助改善服务质素、而且加幅大多透过车租落入车主而非司机的口袋。最近更有市民主动“放蛇”网约车,引起了“出租车 vs. 网约车”的争论。当世界各地网约车大行其道之时,现在是否重新考虑点对点交通条例的时机?
笔者于英美留学之时,坐一程半小时的网约车动辄上千港币;平心而论,香港大致一百到三百元的车资算不上高昂。考虑到香港的生活成本,加价无可厚非。但是,关键在于加价能否为司机增加收入、并借此提升竞争力呢?
为提升出租车一直被诟病的服务质素,政府已经着手修例引入车队制度、扣分制等。可惜的是,该等方案实属治标不治本,难以杜绝拒载等问题。须知出租车行业之所以能多年来我行我素,症结在于发牌制度的设计。政府自1970年代进行出租车发牌,当时并无附加条件;到九十年代停止发牌,数目停留在18000个左右,牌价自然水涨船高。到今天如果要在牌照上附加条件,一来法理根据成疑,随时引致司法覆核;另外,由于车牌跟司机很多时候并非同一人、且市场定价权几乎全在前者之手,加价多年来难以让司机获益。
要打破此等局面,只能引入出租车以外的竞争。但更根本性的问题是,读者可有考虑过:政府一开始为什么需要以咪表方式规管出租车价格?
咪表的设立,原意是为了杜绝滥收车资。试想一名外国旅客到港,人生路不熟的情况下在兰桂坊搭一程出租车回上环酒店,下车被收取五百元,自然打击香港的旅游声誉;一名晚上冒雨赶回家的打工仔,如果被坐地起价,更难怪愤愤不平。不过反过来看,如果司机与客人双方在服务前已自行谈好价格,却应理解作市场供求定律:手机应用程式上如果已经明码实价,指责其欺骗顾客事实上于理不合。
可见点对点交通的规管尺度至关重要。政府理应鼓励自由市场竞争;但对于街上招徕顾客的则需要严加规管,以保障顾客。问题却是,网约车在香港属于法例上的灰色地带:白牌车并不合法,但营运平台本身并不违法,令司机平白承担额外法律上以及财务上(如保险)的风险。
事实上,世界各地都已经为点对点交通引入新例。内地早于2016年已经颁布《网约车法》,滴滴等平台大行其道;英美澳等地也不例外。一般而言,条例会就合资格平台及提供服务的司机进行若干要求(如身体状况、保险等),以保障乘客安全。可见早日理清法律框架,对于商家、司机以及市民而言都有好处;对于出租车而言,可以借此获取预约定价权、灵活提升收入,从根本上解决拒载问题;对于政府而言,也可以避免被指责目前有法不依的窘境。
允许让点对点交通条例与时并进,不但是消费者所求,也能为司机、旅客、市民提供清晰的指引及保障,更是世界大势所趋。有传政府年中将就网约车规管进行公众咨询,但愿当局以社会福祉为依归,借此提升市民出行的便利。
作者郭凯杰是团结香港基金助理研究总监、教育及青年研究主管,亦是政府咨询委员、大专讲师及顾问、专栏作家。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01论坛”欢迎投稿,来函请电邮至01view@hk01.com。来稿请附上作者真实姓名及联络方法。若不适用,恕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