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的结束是检讨的开始

撰文: 评论编辑室
出版:更新:

因为买不到口罩而落泪的情景,不少人仍然记得。香港社会是在2020年2月开始普遍戴口罩的,那时政府没有强制要求,只是市民出于自主防疫。

到了同年7月,源头不明的个案愈来愈多,病毒在社区持续传播。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是制定第599I章《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亦即是俗称的“口罩令”,要求市民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配戴口罩,并在两个星期内将强制范围扩展至所有公众地方。由2020年7月15日起计,“口罩令”至今共生效了959天。

因应疫情恶化,政府当时还将禁堂食的规定由“晚六朝五”扩大至全日廿四小时。被问到打工仔何处午饭的问题,张建宗的“郊野公园论”有如现代的“何不食肉糜”。禁令生效第一天,不少市民冒着雨、露天吃饭盒,政府在民怨沸腾之下翌日只得取消全日禁令,改为要求食肆加强防疫。

若说“口罩令”象征着香港三年抗疫之路,由自主防疫到政府强制,这三年来防疫政策所引起的混乱则折射出政府的决策以及行政局限。除了食肆禁堂食之外,去年医务卫生局局长仓促废除免针纸的决定,是另外一个明显例子。高等法院的裁决便明确指出,法例第599L章并未制定废除免针纸的机制,政府的新闻稿亦没有说明法律依据。

法例第59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规定,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为了应对公共卫生紧急事态,有权制定规例。包括上述“口罩令”的599I、规管食肆的599F以及疫苗通行证的599L在内,当局由2020年2月到2022年2月总共制定了十条规例,章号字母由C排到L。

能力愈大、责任愈大的行政主导

去年11月,有市民曾经入禀高等法院,以疫情不再严峻为由,试图推翻因应第599章而订立的规例。法官高浩文在判词强调政府享有宽阔的裁量权力,以不合理为由而挑战的门槛很高。不过随着疫情缓和,社会复常,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在去年底亦曾要求全面撤销第599章而订立的规例后。如今“口罩令”终于结束,政府专家顾问刘宇隆亦认为其余规例可以功成身退。

毋庸讳言,一切还得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如何决定。可以说,这就是香港行政主导的宪政秩序。不过能力愈大,责任愈大。特首以及行政机关既有宽阔的权力,自然必须充份善用。像是禁堂食般的朝令夕改,或者是废除免针纸的法例漏洞,都不是与行政主导所相称的管治表现。

行政主导不是官僚主导

若说防疫规例的制定往往时间紧迫,近日引起批评的入境政策便无可推诿。要不是贺建奎的个案被揭发,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以及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总共六项入境政策仍然不会要求申报刑事定罪纪录。

即便是旅游入境,申报案底也是惯常做法,可以较长期居留的人才入境竟然没有要求申报,实在叫人难以理解。入境计划需要申报多少资料是入境处的裁量权力,过去显然没有恰当地运用权力。人才签证是劳工及福利局的政策,不知局方是否也有责任。但不论如何,涉及跨部门范围不会是推卸责任的理由。香港的宪政秩序是行政主导,而不是官僚主导。

过去在港英年代,香港有所谓“行政吸纳政治”的特色。在没有民主选举之下,以公务员为主的港英政府以高效以及执行能力高,维系了社会的支持和信任。今天的特首以及司局长是政治官员,需要战略规划以及长远政策,但他们同时必须兼备行政能力,高效、负责任地领导政府。

“口罩令”的结束是一个阶段的终结,政府交回市民自主防疫。随着应对紧急事态的权力退场,管治检讨——不论何种形式——现在应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