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绝非可有可无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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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李家超于本月初宣布辞职并参选行政长官后,政务司司长便一直悬空。特首林郑月娥上周四(14日)确认早前已把署任和提名安排一并交给中央考虑,但已收到通知不会任命新的政务司司长及不作署任安排。她形容情况虽然较以往特别,但由于本届政府任期已不足三个月,加上政务司司长的职位在香港法律下须行使一些权力并不多,况且她本人亦曾担任四年半政务司司长,相信有关职务将可以由行政长官或委任其他官员兼顾,不会影响政府整体运作。

过去政务司司长辞职参选时,特区政府都会在公布司长休假的同时作出署任安排,并以年资最长的局长担当署任职务。今次林郑月娥并未安排署任人选,令舆论揣测她未有重视政务司司长一职。最终没有署任或实任安排,甚至惹来联想林郑的人选是否不获中央接受。

4月6日,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宣布辞任,并表示一获国务院批准,便会准备参选第6届行政长官选举。(联合采访图片)

政务司司长有居中协调的关键角色

其实政务司司长一职在特区政府的架构从来不属闲职,更非如林郑所言“对特区政府的工作没有甚么大影响”,宪制秩序对其职务本来就寄予厚望。尤其是在《基本法》第53条就明文规定,如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按次序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代理其职务,因此在特区政府架构政务司司长就属于“特区第二把交椅”,绝非可有可无。

更何况政务司司长政府体制中就担任一系列政府内部统筹委员会的必然主席,其中除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扶贫委员会、青年发展委员会等外,更是统筹政府运作的政策委员会当然主席,负责协调每个政策局并确保政策能畅顺推行。所以林郑虽说目前政务司司长出缺不会影响政府日常运作,及特首可以承担司长的一些重要职能,但能否做到政通人和始终是另一回事,对特区政府余下几个施政就更不能轻言没多大影响。

理论上政务司司长一职是继承殖民地政府体制的布政司,属香港公务员体制中最高级别的官员,有辅助特首或殖民地总督行使管治权的角色。但自主权移交以来,政务司司长一职在特区政府管治架构角色就并未理顺。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莫过于首任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她曾一度被认为有效统领政府上下的政务司司长,但奈何与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未能磨合却是路人可见,最终她本人亦在2001年“挂冠求去”。

但另一方面,多任政务司司长都因为与行政长官职能出现重叠而被削弱,甚至有个别官员更有传因与行政长官出现分歧而被“投闲置散”。曾荫权在出任董健华政府的政务司司长期间一度“被投闲置散”,获指派主理全港清洁而被揶揄为“清洁大队长”;至于现任特首林郑月娥的强势相比起来,先后出任政务司司长的张健宗和李家超屡被批评在各个政策范畴上均未见其身影,外界因而无从得知后者主导政策的能力。由此可见,政务司司长一职虽然重要,但在特区管治上多年来都未有效多大发挥,以致目前政务司司长一职悬空竟也被称为不影响政府运作。

4月13日,林郑月娥与运房局局长陈帆出席抗疫记者会。(欧嘉乐摄)

两者配合做好管治工作

要把香港的管治做好、长远解决香港各个范畴上的深层次矛盾,本来就需要一支高度配合的管治队伍。但奈何过往的行政长官未有重视政务司一职,因而政府不少政策措施都变成特首的“独脚戏”,政策虽然不断推陈出新,但往往后劲不继,缺乏了政务司司长的角色有效地居中协调。

而现时李家超已成唯一取得足够提名票的特首候选人,已是胜券在握的“未来特首”,但他只是担任过仅大半年政务司司长,亦被外间质疑除保安背景外缺乏政府广泛部门知识和政策推行经验,他就更须要好好物色具行政历练和有威望的政务司司长人选,协助其推动整个政府官僚机器向前目标迈进,而不是视之成为“可有可无”的特区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