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的作用和局限
上周二(23日),民调机构香港民意研究所公布有关选民投票意欲的调查,52%受访者倾向会在12月19日选举日投票,而33%受访者则选择了倾向不投票,投票意欲明显地比以往选前平均高达八成受访者表示倾向投票为低。
其后,包括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在内的部份建制派质疑民调可能违反选举法例,廉政专员白韫六亦在接受访问时称,假如民调有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废票的成份,他认为可能有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之嫌。
在2019年6月30日前,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一直进行选前投票意欲的调查,以随机抽样电话访问方式收集数据,并按照政府统计处提供的统计数字以“反复多重加权法”作出调整,从而分析选民在选举前后的立场和取态以供社会或政党所参考。2019年起民调改由香港民意研究所负责。现存的数据最早可以追溯至1991年,香港殖民地政府推行首次直接选举。当时一个月前的投票意欲调查就反映61%的受访者表示将会在选举中投票,而有关数字更随着选举日越来越近更提升至73%。
未见民意调查问题如何违法
今次的民意调查之所以引起违法的嫌疑,可能因为香港民意研究所主席兼行政总裁钟庭耀早前表示,“投白票”都会作为受访者可以选择的选项并作为统计的一部份。然而,回看香港民意研究所的民意调查,问题为“今年嘅立法会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请问你会唔会去投票?”,现时未见得任何一方能具体指出这如何“煽惑他人”在选举上的立场和投票意向。
但不论如何,事件也值得我们深思和理解民意调查亦其可读和不可读之处。特别是当社会上有论者认为民调有着干扰选举的意思,而客观上亦有不少市民面对选举时或许有着“羊群心理”,我们更应理解民调的作用和局限。
民调只属参考却不是指向
首先,民意调查虽然属于科学、客观的社会研究,有助了解社会的动态和特征,但民调只能了解一段特定时间内市民就着个别问题的看法,本身不一定能反映看法背后的基础或理据,也未必具有指引社会走向的作用。尤其是放在选举问题上,若然有人以民调的结果主导其个人投票取向,这种“羊群的心态”就难免曲解民调了的意义。
其实每名选民都应有自己的考量,积极思考哪一位候选人更值得获取自己的认同,以及其主张应该是香港发展的方向。今日社会某程度上仍然充斥着不安与猜疑,即管有关的指控的确有着“言过其实”的意思,我们亦不能不加以警惕社会如何看待民调的办法。始终,问题终归是社会上每名选民如何以正面的态度看待这场选举的心态,积极在候选人当中选择值得支持的对象,让其主张和理想在议会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