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问题合力解决 官商卸责应当止息
本星期四(7月29日)恒隆地产公布中期业绩,集团董事长兼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副会长陈启宗在该场合声称香港过去并非无地可售,更指几届政府官员其实都有好好做事觅地,又批评立法会未能及时通过新界东北、发展郊野公园边陲地及填海计划才是本地楼市发展不健康主要原因。
与此相对,同日下午立法会《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展开对落实“㓥房”租务管制法例修订的讨论,而在会议开场不久,新民党叶刘淑仪、自由党张宇人等议员相继斥责出席官员浪费时间复述他们手头上的已知资料,甚至形容情况等同政府代表“拉布”。
政商各界相互卸责
平情而论,过去确有一些议员曾经恶意采用“拉布”策略拖延议会运作,但在他们遭取消资格或辞职离开以后,这种情况早就不复存在,何况近几个月立法会审议包括完善选举制度修订法例在内多个法案与拨款项目速度都很快捷。到了今日如果我们依旧批评立法会阻碍改善本地的社会经济问题,恐怕完全欠缺事实根据。
有地产商认为议会要对觅地建屋进度缓慢负责,议员则指称是政府官员怠慢处事,这些意见尽管都只反映部分片面事实,但仍属于常人可理解的范围,最匪夷所思的说法却是来自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她在7月20日行政会议前就记者提问竟然回应道:“在房屋问题上,要真正‘开天辟地’制造土地是需要全社会动员”,俨然要将广大市民也一起拖下水。
找人抵罪无补于事
对于林郑月娥说法,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接受《香港01》专访时直指“政府才有权,法例是赋予政府有特别的权力,管治权在你(政府)手上”,牵头、订立政策的人一定要是政府。他认为行政主导体制既然允许行政长官拥有很大的权力,那么行政长官到要办事之时就不应该反过来强调由全社会来承担责任。
无论在市场上买地建设的地产商,抑或是监察政府的议员,还是制订和执行政策的官员,三者肯定都需要在觅地建屋过程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尤其当香港土地房屋问题已经开始引来北京中央愈来愈多关注,他们就应该携手合作务实地解决问题,而非继续寻找其他能代替自己抵罪的对象,否则难保不会被踢出“治港者”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