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消费者“铲App”自由 规管手机预载程式

撰文: 温伟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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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岁末年初,不少人会买一份小礼物,犒赏自己过去一年的辛劳,而智能手机相信是最热门的礼物之一,但新手机往往也伴随新麻烦,因为不少生产商会在新出厂的手机中,预载大量程式,但用家既未必合用,更潜藏私隐与网络安全隐患,却不能删除。而内地将透过立例,规定所有手机预载软件皆可卸载,保障消费者“铲App”自由,值得香港借镜。

不少品牌的智能手机都会预载大量程式,用户却不能删除,内地将立例保障“铲App”自由,香港应该借镜。

智能手机是现代人生活的必需品,甚至有人形容它已成为人类的“器官”之一,但这个“器官”很多时都不太“健康”,因为不少生产商会在手机中预载大量附加程式,例如苹果iPhone的预载程式便多达二十多款,至于Android阵营的生产商,预载十多种程式几乎已是“家常便饭”,甚至有手机的预载程式多达数十款。

预载程式删不得 损消费者权益

问题是,这些预载程式很多时都不太实用,却实实在在地占用手机的记忆体、拖低手机效能,更有有一些预载程式,会搜集用户的个人资讯,威胁个人私隐,以至造成网络安全隐患。但作为手机的拥有者,却不能把这些无谓的程式删除,因为生产商的设定一般会禁止用户自行移除,又或如苹果iPhone般,所谓的删除选项,只是将没用的预载程式隐藏起来,而非真正铲走。

对于这个情况,内地将透过立例解决,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当中规定手机生产商要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其他应用软件可卸载。亦即除了操作系统(OS)、基本通信应用(打电话、Wi-Fi、蓝牙等)、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如App Store)等“基本功能”之外的其他程式,用户可选择删除,而且就算在手机系统升级时,被用户删去的程式亦不能被强行重装。简单来说,用户不需要的程式,只要删除一次,就可以一劳永逸。

内地立例严规管 香港莫再落后

有关规例将在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对保障消费者权益可谓跨出一步,用户既可删走无谓程式以腾出空间,发挥手机真正效能,而且亦可大大减低私隐与网络安全风险。

内地立例保障消费者“铲App”自由,香港应该加以借镜,草拟相关规例。毕竟香港是一个智能手机渗透率极高的现代化大都会,公众对保障个人私隐、网络安全的意识与诉求,亦日益提升。本港相关政府部门与机构,如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私隐专员公署、消委会等,应尽快研究有关问题,参考内地以至海外的立例经验,及早推行,莫再落后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