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判成瘾何时了断?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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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计划开展逾两个月,政府动用10亿元设立的新冠疫苗保障基金,截至周二(11日)接获11宗申请。政府表示在经采购的招标程序后,食卫局委任安盛金融有限公司为保障基金的第三方行政管理人,负责处理保障基金行政工作,包括处理市民经热线电话、电邮、传真、邮寄及三间服务中心提出的查询、申请及投诉等,三年合约价值1000万元。

食卫局为疫苗保障计划委任第三方管理人,政府将此服务外判难言是错。但就近日政府外判服务接二连三出现劣绩来看,为市民提供的服务肯定不能完全外判,整个特区政府必须反思甚么服务可以外判、甚么服务则不应该外判。

政府动用10亿元设立的新冠疫苗保障基金,截至周二(10日)接获11宗申请。(资料图片)

政府服务外判 遍及多项民生

港府其实早在回归以前就有广泛使用外判服务,当时主要着眼点为经济效益及确保服务质素。而据效率促进组的《政府外判服务调查》,2012年相关合约总数已经高达6,456份,比较2000年增幅高达42%,其中82%属非工程类合约。

现时港府外判给承办商跟进的服务可谓是五花百门,几乎已覆盖市民生活的每个面向。好比近日遭申诉专员公署批评的公厕管理及维修,全港808间公厕中有610间由外判承办商负责。又例如公屋管理,自1996年起房屋署便已把部分屋邨的管理、维修工作外判。及至街道清洁服务,也是食环署其中一项经常为人诟病的外判服务。更甚的是,现在于医管局排队做白内障手术的病人,部分也能选择“被外判”由私家医生做手术。

政府把大量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外判,在监管得当的情况下,本可为政府架构减轻负担,也让部门服务能更灵活。(资料图片/罗国辉摄)

外判监管不力 质素未见起色

外判服务固然有好有坏、难以一概而论,例如当白内障手术病人可获资助到私家医院做手术,这固然有利公营医疗系统减轻负担,也有利于病人得到更好治疗。然而现时高官及公务员系统惯性地将各种服务一律外判予人了事,而在后续监管、跟进却又毫不上心,近日申诉专员公署调查报告便发现食环署连外判承办商的失责情况都未有统一整合,有工程拖延百日只被罚款54元。政府部门对于外判承办商的监管形同虚设,就算再把更多服务外判出去,也只会是浪费资源。

在监管得当的情况下,将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外判或可为政府架构减轻负担,也让部门服务安排本身更为灵活。无奈本港管治团队长年怠政,整个政府体系庞大但效率低下,就连额外花费公帑请来外判商后作监管都不能做好,主事者既要检讨为何在监管外判一事上屡无成果,亦要反问何以高薪厚职的公务员如斯无能。若然外判服务目的是为减省开支,不妨考虑直接将现时公务员职位外判出去,这或许更能够帮助政府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