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的表现市民“收货”吗?
自这一届区议会开始,根据《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区议员须每年向区议会主席提交工作报告,并公开供市民查阅,让公众了解区议员的工作表现,增强透明度。《香港01》走访查阅后,却看见区议员在处理市民个案数量、参与社区活动以及跟进地区议题等方面呈现显著差异。这不禁令人思考区议会如何在改制后更好地服务市民、回应社区需求,并赢得市民的认同?而区议会主席又该如何发挥更大作用?
工作报告涵盖了区议员在“接获市民意见或查询的次数及跟进情况”、“关注的地区议题及跟进工作”以及“曾协助举办的社区参与活动”等多方面的表现。从数据上看,一些区议员展现了令人瞩目的工作量。例如,有议员全年处理超过2000宗个案,平均每天完成5宗。然而,有议员全年仅处理数十宗个案,平均每周不足一宗。这种差异在不同类型的议员之间似乎较明显,例如直选议员的个案量高于委任议员或当然议员,在某些地区相比四倍以上。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样的落差?是地区特性、个人能力还是工作态度的不同?
除了个案数量,背后的质素同样值得深思。这些个案多数被归类为“一般查询”,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各种需求。但“一般查询”的定义并未在报告中明确说明,这使得公众难以评估这些个案的实质内容与处理难度。虽然有议员巨细无遗地列出多次实地视察与调查的成果,但部分人在报告中对地区议题的描述较为笼统,缺乏具体跟进细节。
在“曾协助举办的社区参与活动”一栏中,区议员报告的活动类型似乎多元,如中医义诊、足球赛、国安嘉年华、长者义剪、派饭、疫苗接种等。然而,有人将转发Facebook贴文宣传民政活动纳入工作成绩,有的举办仅2人参加的协助申请电费补贴活动,还有议员将对象仅为区议员的培训班列为“社区参与活动”。这些例子是否反映了对“社区参与”概念的理解存在差异?
区议会改制后引入的履职监察制度无疑是一大进步。工作报告的公开让市民有机会了解区议员的付出,增强了问责性。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亦指出,本届区议会的透明度堪称“历届之最”,并计划增设流动会客室以进一步拉近与市民的距离。然而,报告中大量个案被归类为“一般查询”或“其他”,可能削监察作用。未来是否能更细化分类,让市民清楚了解区议员在环境卫生、交通、房屋等具体领域的贡献?再者,市民查阅报告需亲身前往区议会秘书处,且不准拍摄,只能手写记录或付费影印,这种方式是否真正方便市民监督?在电子化年代,是否可以考虑更方便的形式让更多人了解区议会工作?
区议会的核心职能是为市民和社区服务,然而部分活动的参与人数极少,甚至仅有个位数,这是否真正达到了服务广大市民的目的?此外,有些议员将转发社交媒体贴文或接受传媒访问也列入工作成果,虽然这些行为有助宣传,但是否应与直接服务社区的工作有所区分?区议员的工作量差异或许确如麦美娟所言,受地区人口密度、个案性质等因素影响。然而,这同时也带了一个问题——如何确保所有社区居民,无论人口密度高低,都能获得同等质量的区议会服务?
区议会的表现不仅取决于个别议员的努力,更与主席的领导力息息相关。各区民政事务专员作为区议会主席,有责任确保区议会成为一个高效的服务平台,而非仅仅是数字的汇总者。例如,对于个案处理量较少的议员,主席能否通过培训或经验分享,帮助他们更有效地回应市民需求?又例如民政专员可否推动更清晰的指标,明确“社区参与活动”的定义等,避免将纯粹宣传行为与实际服务混淆?
区议会改制后的首年工作报告,既是对过去一年表现的总结,也是对未来方向的启示。数据上的差异不用过分解读,但也提醒了区议员他们的角色远不止于完成任务,而是要真正成为市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各区民政事务专员作为区议会主席,应以提升整体表现为己任,通过监督与支持,让每位议员无论是直选、委任还是当然议员,都能以服务社区为目标,用实际行动赢得市民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