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求职无门 谈何“趁早失业”?
立法会会议周四(18日)通过无约束力的议员议案,促请政府考虑推行不同措施支援支援失业及就业不足人士,包括设立失业援助金和推出第三轮“保就业”等,可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会上坚称设立有时限的失业援助并不可行,更反问议员“是否想鼓励大家失业要趁早,否则不会领取到援助金”。
如何援助只是细节
早在疫症初期,便有议员提出要对失业人士提供援助,不过局方当时政府却以当局已设失业综援为由拒绝。然而失业综援门槛甚高,疫情之下健全单身申请者的资产限额仍不得高于66,000元,4人或以上家庭则不得多于176,000元,对于整体失业人士而言帮助不大。根据社会福利署周二(16日)公布的最新数据,目前因失业而领取综援的个案只有26,234宗,对比本港最新逾26万人失业的数字,失业综援所能帮助的市民始终属于少数。
况且社会今次要求设立的失业援助金带有临时性质,用意正是考虑到香港此前未曾就失业保险做过任何供款计划,财政上港府难以长期负担援助开支。既然失业综援能帮助的市民甚少,失业率却随疫情以及“保就业”计划的结束而每况愈下,因此设立临时失业援助金理所当然就是在给予失业者一定生活保障同时避免有关制度变成长期负担的一个折衷办法。
厌穷心理必须改变
奇怪的是,罗致光居然可以针对临时失业金说出“是否想鼓励大家失业要趁早”这样的话,仿佛假设市民在此一环境下会主动地选择失业。事实上一位受雇者失业与否,本来就不是他所能独立掌握,尤其消费、旅游相关行业大受打击,这些领域的失业者就更难言是其本人所愿。若然市民可以如常上班赚取更多收入,当局少少援助又岂能够吸引市民放弃工作?
政府早在推出福利制度之前,已处处认为政府推出福利会引来穷人哄骗。不过,上两期以企业为对象的“保就业”计划中前后花费接近900亿元,但政府当时却以减少规条、不审查公司帐目为原则。对于直接帮助市民的失业援助,当局却是认为穷人会为福利而放弃工作,个中厚此薄彼色彩极为鲜明。
其实任何制度出现漏洞的话,申请人不论贫富与否皆可能加以利用,但罗致光不对企业是否真正需要援助多加审视,反而首先认为普罗大众“趁早失业”,这种态度实在是有负其职衔。政府应该改变的不止是社会福利政策,而是对待穷人的态度本身。本地就业环境复原无期,但在此之前失业市民仍要负担其生活开支,而局方在相关援助上却一直采取消极态度,仿佛任由失业者多年储蓄被疫情消磨。眼看失业市民财政状况变差,随之逐步跌入综援网内,这实在难言是政府推出社会福利政策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