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也在犯年轻人的错误吗?|于品海
经过长时期的躁动,年轻人被定格在2019年香港的反修例骚乱上,但一个时期的表现就能将历史瞬间转化作永恒,甚至要他们承担社会骚乱的全部责任吗?显然不能。当我们身处动荡的社会,往往会被眼前的冲突掩盖骚乱的根源,一旦事态平静,大多数人忙于为平息动荡而高兴,亦不愿意撩起不愉快记忆,容易忘记检讨骚乱的来龙去脉。这不是避免再次发生动荡的好方法。传统治理手段无法应对新型的治安威胁,就好像传统的防暴手段无法应对互联网犯罪。制定国安法是要填补导致社会秩序失衡的制度漏洞,亦是要提醒大家制度漏洞和社会转型都有机会被利用,甚至严重到攻击主权。
年轻时谁没有放任过
作为过来人,年轻时谁没有放任过。它既可以是因为生理躁动,也可以是在特定背景里年轻人对时代变化的叛逆,更有机会是年轻人对成长的敲问。用社会主流观点,亦即是用成年人观点审视无可厚非,但作为终极裁决的依据,甚至是以此裁定他们一生就更不公平,对社会亦不明智。任何社会发展阶段都会发生源自年轻人的社会改革想像,是对是错,历史才能评价。清朝末年的戊戌变法,梁启超当时是25岁,五四运动时的胡适只有27岁,毛泽东28岁参与创立中共,领导“六四”运动的广场领袖都是大学生,他们都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催化社会转型,既可以是通过革命,亦可以是以改革呈现,还可以是对后续事态发展的唤醒。
香港近年发生的社会冲突是社会转型激发的动荡,过程中一部份年轻人选择错误表达手法,但就算这样亦无法否定年轻人对改革的渴求。如果支撑社会有序运作的成年人将改革视作挑战他们的既得利益,看不见冲突遮蔽了的社会不公,骚乱就是唤醒大家的强音,其中不幸夹杂破坏与犯罪行为,亦不应该忽略社会亟需改革的事实背景。当权者以部份人犯罪作借口而拒绝重视改革,破坏只会不必要地被延续,阻碍改革的到来。
当然,冲突和强音可以是非法的,暴力必须被制止,但我们不应忘记大多社会动荡都可能发展成暴力和非法,若只以暴力或合法与否来裁定,显然是低估了政治分析的作用。贫穷小孩偷面包的故事经常被提及,偷窃当然是违法,但社会让小孩饥饿是否就合法?几年前一位年过八十的黄伯迫不得已杀害残疾妻子,法庭从轻发落,而不是教条地根据法律来判刑,社会上大多数观点认同社会保障制度亦要承担重大责任。犯法就要被法律惩处,这是坚如磐石的道理,列举这些案例不是要为违法分子说项,只是提醒大家,除了法律之外,还有政治、社会、人性的视角。
社会矛盾无法只靠法律化解
其实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化解社会矛盾需要法律之外的手段。我时常被记者问到能否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符合“公众利益”的新闻并发布,我不赞同这种做法,拒绝接受新闻工作者可以借口“公众利益”而凌驾法律,甚至是拥有特权,更何况记者是从哪里获得判断“公众利益”的权力?一些年轻人被误导,以为社会存在不公,违法达义就是合情合理,社会甚至应该赦免因为纠正不公而发生的不法行为。这两种自以为拥有的权力都是虚假的,我们必须坦诚这种虚假性正是社会悲剧的理论根源,年轻人究竟是受害者还是罪犯,答案并不如此简单。
年轻人是最敏锐的群体,相对成年人更是血气方刚、年少气盛,对社会不公容易做出激烈反应,甚至是违法的叛逆行为。但年轻不是随意犯罪的尚方宝剑,手持真理亦不可以任意妄为,但在考虑全域之后,应该法、理、情兼备地看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当然,在一时冲动的年轻人之外,还是有一批自私、狡猾的政客,利用大多数人的义愤成就自己的政治目的,甚至是披着年轻人外衣的无耻之徒。在社会骚乱中被拘捕的一万多人,其中不少属于前者,弃保潜逃、或已经被起诉和入狱的,不少都是后者,如何区分这两种人,是社会寻求和解过程中必须有的工作。
骚乱对香港造成的伤害实在太大,但如果走不出撕裂,社会难以重新上路。这不是争论蓝黄之间谁对谁错,受伤害的还包括曾经对年轻人寄以厚望的“和理非”,既然大家都希望走出悲情,就应该对年轻人在骚乱中的角色有更冷静和理性的认识,而不是用更多的偏见去巩固已有的偏见。
要区分“时代相”和“国民性”
日本中国学大师内藤湖南在甲午战争之后和1920年代,曾经提出不能混淆中国的“时代相”和“国民性”。他极力推崇中国文化的优越性,强调中国文化是东洋学的中心,而日本只是东洋学的衍生系统,中国文化是日本文化的提携者。它的观点与日本国内支持脱亚入欧,深信日本是独立崛起的优秀文明,应该与其他优秀文明一起领导世界的军国主义者,长时期存在冲突。内藤认为清末的懦弱并不能说明中国文化的本质——国民性,它只是中国文明在特定时期的局部表现——时代相。虽然内藤的其他观点亦备受争议,但他的认识论至少不会犯短视的错误,中国后来的崛起很好证明内藤历史观的参考意义。这里所说的“时代相”和“国民性”可以用来区别认识骚乱发生的表层原因以及内在的结构意义,还可以用来认识年轻人在社会骚乱期间的“时代相”,以及他们大多是勤奋好学,对自己和家人极负责任的“国民性”,结合适当的引导,可以成为香港改革的积极力量。
年轻人在社会动荡中的角色究竟是什么?大家需要更长时间去消化,但有一点香港人已有共识,就是社会存在极大不公义,特别是对缺乏上流机会的年轻人而言,香港政府以及无数社会精英必须承担责任,就好像社会必须对偷面包小孩的饥饿负责。由于政府的愚蠢施政,社会怨气多年来一直上升,部份精英已经意识到问题,但缺乏勇气和牺牲精神去拥抱改革,担心改革会伤害自己的利益。年轻人在莽撞的情况下犯严重错误,走上政治痴想的道路,是一种不幸,社会要认真面对,但这不等同放弃一代年轻人,放弃既解决不了问题,更可能为更严重骚乱积聚能量。当然,那些煽动者和阴谋家,包括政治投机份子,无论是否年轻人、出于什么原因,都必须为自己的老谋深算承担法律责任。
要为失职官员制定渎职法吗?
法律是社会失序的补救,但纠正不了社会的结构缺陷。当社会秩序面对严重挑战,超越法律的传统边界,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法律必须对等回应,毫不退缩,国安法就是一例。911恐袭之后,美国国会制定一系列针对恐怖分子的国家安全法律,香港同样应该这样做。然而,法律始终是防御性,更彻底的依然是社会共同推动改革,消除骚乱的结构性根源,包括触动既得利益结构,让各个群体都获得公平正义的对待。对于在骚乱中行差踏错的年轻人,他们应该意识到改革才能缓解社会怨气,并不是参与骚乱,更不是同情暴力。一些政客曾经欺骗他们,以为勇武、港独、暴力、无底线抗争可以为他们带来荣光及改变,事实已经证明这是绝对的谎言。
社会还是要算清总帐,要完善制止暴力和无底线抗争的防御能力,但改革绝不能延宕。很可惜,政府及精英阶层依然慢半拍,对社会改革共识视而不见,甚至用急需处理疫情来搪塞渴望尽快启动改革的市民。最近财政司长持续管理市民的心理预期,提示大家财政无法负担更多社会投资,这种理财态度当然是在配合行政长官的治理基调,估计老好人的财爷最终又是派钱了事,再次证明官员的慵懒和不作为。当成年人指责年轻人的时候,有否想起自己亦曾经在挑战面前错误判断,犯下错误?有否在困难面前无胆迎难而上,以致后悔莫及?有否因为同温层的压力,在维护公平正义面前违背原则,至今耿耿于怀?如果年轻人在无助的情况下被迫身陷泥潭,拥有庞大资源却毫无建树,甚至一直作为错误榜样的政府高官为什么有资格对他们指手画脚?也许,香港要明令官员承担社会失序的责任,制定渎职法,让大家都认识到这不只是一份工,还要承担荣光之外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