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赢选票输总统 选举人制度是否不可撼动
特朗普接连攻下多个摇摆州分,终于出乎意料之外登上总统宝座,但其全国选票却少于希拉里。事实上,美国选举人制度中,只要取得关键摇摆州分,即可夺得总统宝座,全国选票多寡并非重点。哥尔在2000年选举中,虽在全国得票多于小布什,但在佛罗里达却输537票,因而输掉29张选举人票,无缘入主白宫。
美国的选举人票制度,令传统上的红州(支持共和党)与蓝州(支持民主党)变得“无关重要”,候选人也不会花太多时间、资源在这些州份。今届大选,特朗普言行“出位”,民调说不少摇摆州分因而偏向支持民主党,更突出摇摆州分的重要。
选前不少舆论说。特朗普要一口气攻下多道防线,才能扳倒希拉里入主白宫。在不少人眼中,这场选举早已胜负明分。但评论的焦点始终放在候选人得到多少选举人票,至于总得选票就不是分析的重点。
事实上,选举人制度弊端甚多,已几乎是公论,但为何这种问题多多的制度,至今仍然是产生世界上最大权力职位的制度?自第一届总统选举始,美国已奉行选举人制度。纵使于1804年通过的宪法第十二修正案曾改动大选,但针对的内容也不是选举人制度而是要求选举人就总统及副总统分开投票。我们大体上可以说,这个制度自1789年以来就奉行不止。因此,我们在批评这个制度时,也须明白这个制度运行逾200年的合理性何在。
美国是首个称元首为“总统”(President)的国家,在制宪会议上,讨论的是“行政官”产生方法。当时与会的代表过半是精通普通法的律师,他们关注的重点除了如何制衡“行政官”权力、不使“行政官”沦为国会傀儡之外,最关注的议题就是如何保障小州权益。制宪会议上与会者提出至少15项选举方案,其中包括James Wilson与Gouverneur Morriso倡议的人民选举方案,最后却被否决。其中最大的考虑就是如此设计会令人口集中的州分主宰全国行政官的人选。
同样,James Wilson与十一人委员会提出的选举人方案,其中James Wilson建议由部分有选举全国议会第一院议员资格的选民担任选举人,选出全国行政官,而选举人产生方法则由各州自行决定。事实上,选举人制度初时也不受欢迎。只是后来制宪考虑到这样的方法,最能顾及联邦与州两个“国家”的主权与利益,才于宪法中采纳此选举方法。
时至今日,这种州分权力分配的精神,仍能从美国的选举人制度中见到。简单来说,现时的选举人票主要是依据美国参众两院议席分配,参议院100席,众议院435席,外加京畿三席,共535人。美国的参议院议席是每州一样,众议院议席就按州分人口设计,一方面顾及各州主权与利益,另一方面则顾及各州人民作为美国人的“权责”。同样,美国的选举人制度也是兼顾两个“主权”的设计,并不容易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