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协遴选机制应更公开透明
审计署上月发表报告,当中第二章审查有关“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的事宜,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周一(25日)就此部分举行公开聆讯,当中最为人关注是港协暨奥委会于国际比赛的遴选机制透明度、甚至公平性不足的问题。运动竞技讲求公平公正,更不用说代表香港出战国际赛事资格为众多运动员梦寐以求的荣誉,相关群体必须积极确保遴选工作公开透明,方能对得住所有积极为体育付上所有的运动员。
在最新一份《审计报告》中,审计署审查了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港协暨奥委会)的工作,当中最为“吸睛”的为后者在运动员遴选方面被指有欠透明度。一般来说,港协为中国香港的地区奥委会,在国际运动会中全权代表中国香港,并负责遴选体育总会所提名的运动员代表香港出战国际赛事。然而审计署认为会方的选拔机制透明度不足,如早年廉政公署 在咨询民政局、康文署和若干体育总会后,制定出 《防贪锦囊》以提升选拔运动员参赛的透明度,惟发现会方至今仍有若干部分仍未落实。
审计署再列出详细例子,其中在“个案一”指出,港协曾经发出通告,通知某体育总会选拔运动员参加第2018 届亚运会之准则,其后收到一份有21名男子运动员的名单,最终共有17人入选。然而,在入选成员当中,审计署发现有两名运动员不合港协的遴选准则,却仍获选,而其余15人虽合符相关原则,但当中亦有9人因为接力队队员或奖学金持有人而获选,惟这些条件却非港协非所公布的遴选准则之一。
立法会周一就报告召开公开聆讯,民主党议员林卓廷就上述个案一当年所涉的风波提出疑问。有传媒发现,泳将郭家辉2017年世大运100米蛙泳做出1分3.93秒,为当时名参赛蛙泳的运动员速度最优者,而他当年虽获提升参加亚运100米蛙泳,惟最后“意外”落选,结果甚至由另一泳将吴欣键“代替”,惟其速度纪录却远逊于郭家辉、甚至数名泳将,当年吴欣键“意外”获选更遭质疑与其背景身份,即他为泳总委员、海天体育会副主席兼董事吴旭光的儿子有关。
遴选基准须公开透明
港协行政总监郑国鸿解释,遴选基准之一为总会所提交泳手的“赛事名次”为主,并非个人“最佳时间”。无疑,个别选手是否最适合代表香港出赛,单看个人“最佳时间”未必反映选手的状态,但始终不失为重要的考量之一,公众不难感到选拔机制不公。而问题关键之一正是遴选基准并不够透明,才会引来公众猜疑,甚至对吴欣键获选产生不少阴谋论。
除此之外,诸如奖学金是否为获选的重点之一,港协亦应确保资讯公开透明,并让教练、运动员等清楚得悉,方能确保运动员在资讯平等下公平竞争。惟港协代表却推卸责任于体育总会及教练身上,认为对方早得知此为准则之一,与及具有相祇责任运动员公布资讯,更强调即使不让运动员知道有关准则,其遴选准则始终主要以成绩为考虑,此说法明显不负责任。
无论港协的机制是否最适合或有改善之处,港协也有必要提升遴选机制的透明度,方能让运动员感到公平,更安心地争取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