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燃油市场的怪现象
消费者委员会周四(21日)发表《2020年车用燃油价格监察分析》,发现过去七年本港油公司牌价“加多减少”,并期望当局能赋权竞争事务委员会,调查燃油市场的定价安排。近月国际油价急跌,但本港油公司的牌价却不跌反升,实在难言合理,故港府实有责任加强市场监察和规管,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在新冠肺炎和沙特、俄罗斯的产能战夹击下,纽约期油4月曾跌至每桶负40美元的历史低位,但在投资者赔本卖油时,本港的车用燃油零售价却未见回落。据消委会的报告,布兰特原油价格走势在2013年头见顶后,虽然间中略见回弹,但总体上近七年依然呈下跌趋势。
加多减少现象
可是,本港的车用燃油价格却未见跟随国际油价的走势。报告指出在2013年至2020年首季,每公升布兰特原油的价格和进口价,纵然累积变动分别下降$4.3及$3.68,但同期本港油公司的牌价累积变动,不仅没有未见回落,更反增$0.1。更甚是,若以这七年间的牌价与进口价的增减作比较,每公升牌价在减价时“减少”$0.68,而在加价时“加多”$3.09,故本港车用燃油零售价高踞世界前列,不无道理。
不过消委会称这迹象为“加多减少”,而非“加快减慢”,前者是指价格变动的幅度,后者则是价格变动的反应。由于布兰特原油价格变动,与本港油企随后的平均牌价变动,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关系,即两者的时间差距大致相同,故消委会认为“加快减慢”的迹象表面上不存在。但与此同时,在过去七年五间油公司的价格调整行为却异常相似,即通常会在数天内调整价格,与同行看齐。例如,本年首季有三家油企将牌价从$17.59减至$17.34后,另外两家油企虽然没有立即跟随,但亦在两天内减至相同水平。
订立协议的证据
本港车用燃油有此现象,其实与行业结构和竞争有莫大关系。综观全球,由于燃油供应的投入成本不菲,燃油市场通常都只集中在数家企业,甚或国有企业,这变相使他者进入市场和扩充业务的门槛甚高。在这些天然屏障保护下,久而久之便会成为由数家企业把握的寡头垄断。但如同消委会所言,即使燃油零售商的牌价相同,变动步伐亦见一致,但这种定价行为不一定构成“合谋定价”,当局最终还端视竞争对手之间订立协议的证据,才能举证反竞争行为。
为释除公众多年来对行业定价的质疑,当局有必要提高油企定价的透明度,并还原竞委会应有的功能。在提升市场竞争度上,竞委会早在2017年已提出不少可行方案,包括重新引入更廉宜95辛烷值汽油、拓展更多油站用地、降低进入市场及扩充业务的门槛、检讨油站用地的招标制度等,以增强市场的竞争度。可是,要了解车用燃油市场有否出现反竞争行为,港府终须让竞委会充权,以便监管市场竞争行为,查燃油市场定价安排,还回真相,这才可让消费者有个合理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