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带给香港社会的提醒
上周六(8日)起,由内地入境香港人士不论是否香港居民都要强制隔离检疫14日,执法方式引起一定争议,有意见认为这些措施变相只能依靠受检者自律。虽然这些讲法的措词有些夸张,但其担忧亦不无道理。强制检疫等措施要有效执行,无可避免一定会限制了个人自由,而在社会整体面临疫病威胁下,这些限制有其必要。
政府推出的强制隔离措施近日受到一些批评。例如受强制检疫的人可以自行到申报的住址,中途只能依赖受隔离者自律,可能增加传播风险。此外,新设的隔离营没有执法人员驻守,可能无法阻止有人强行离开隔离区。周日(9日)民主党议员黄碧云到政总外请愿,称措施为“无掩鸡笼”及“国际笑话”,要求政府派员陪同隔离者到达隔离住处,以及建议警员驻守隔离营等。虽然其措辞可能有点夸张,但所提之建议不无道理,值得政府了解是否可行。
毫无疑问,强制的措施定必会限制了一些人的自由。但在新型肺炎肆虐的非常时期,即使一些平日将“自由民主”挂于口边的政客及市民,都会同意某程度的限制是必要的。其实无论是否有疫病威胁也好,个人自由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必须有个平衡。在法律层面,大部份的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而是可以施加合理的限制。理念来说,人生在世本来就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人是城邦的动物”,说明人是活于群体,必须在个人与群体之间作出某些折衷的选择。发展至现代社会,个人自由亦要建基于对他人的尊重,彼此要作出一点妥协。这个道理数千年以来其实没有变更。
疫情发生时大家都清楚明白此道理。早前乘坐邮轮“钻石公主号”于日本旅游回港后确诊的一名港人,送院期间曾尝试逃走,引起舆论疑关注;疑似染病甚至已经染病的人对隔离措施不满,认为其限制自由,以激进手法“抗争”,疫情就可能不可收拾。社会不可能接受这种“自由”。但肺炎过后,我们会否“好了疮疤忘了痛”,忘记了个人自由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去年香港经历过回归以来最大型的社会波动,大量年轻人走到街头以堵路、纵火、“私了”、破坏店舖等违法和破坏社会秩序的方式争取诉求,许多支持者以“不割席”的方式放纵暴力与违法活动。即使我们理解他们的诉求,同情他们的情况,但我们不能忘记示威自由不凌驾于社会整体利益。法律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基石,提倡违法达义,甚至攻击执法的警察,是公然挑战社会的安稳。
毋庸置疑,过度限制自由是极权,但天秤的另一边却是无政府状态,向任一边倾斜都会成为灾难。个人与社会之间必须取得平衡,而这个平衡的确不易达到。对社会不满固然应该提出改革,但以破坏社会的方式,甚至提出要“揽炒”,那就是本末倒置。香港经历过逾半年的反修例风波尚未平息,新型肺炎疫情又接踵而来,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在这些艰难时刻,港人更应该理性思考,为香港寻找一条现实可行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