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成商舖凌晨不关灯 环保约章岂可签了算
香港作为东方之珠,晚上灯火璀璨固然美丽,但夜灯长亮到天明,不但不合乎环保原则,亦都滋扰市民。
环保团体“绿惜地球”周二(29日)公布光污染问题调查结果,发现超过两成店舖晚上12点后仍不关灯,滋扰住户、浪费能源的情况令人忧虑。
环保约章唔签就算?
《户外灯光约章》2016年推出,环境局户外灯光专责小组声称5,000个有签署约章的参与单位中,99%有根据约章建议按时熄灯。
不过绿惜地球于10月14日及23日,统计西洋菜街及天后至上环沿岸建筑的户外灯具开灯数目,包括灯光招牌、射灯、灯箱、装饰、电视屏幕等,发现签署单位其实不乏中学、小学、NGO以至环保组织,它们本无户外灯具,更遑论熄灯。而真正的光污染源头如港岛“国酒茅台”、“楼上”、“食好啲”等顶楼招牌,相关公司根本无响应约章。甚至有曾签署《约章》的商户12点后仍继续开灯,如西洋菜街H&M午夜之后舖内仍灯火通明,违反《约章》承诺。“99%”的数字未能反映现实。
《约章》属自愿性质无约束力,计划难以收效。商户违反约章不会遭受处分,同时亦未有任何诱因令商户遵守计划。而且,随LED灯具及电视屏幕普及,《约章》推出后,市民对光污染的相关投诉不减反增,大幅上升42%。
首先,环保局可研究改变《约章》的自愿性质,强制商户于非营业时间关灯,并对违规商户处以罚款。对于民居附近地区,更应将商舖的户外灯具关灯时间强制定为12时前,确保强光不影响居民生活。当然,局方须考虑商户意见,但社会一般理解,彻夜开灯其实没有营商或实际需要,做法并非不能改善。
同时,环境局应对LED的设备安装有更严格监管。虽然LED灯能源效益佳,但它们光度刺眼,滋扰邻近民居。环保署应要求商户在安装户外大型灯具之前,就灯具的光度、闪动顿率、颜色、照射范围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监管大型LED设备的安装工程。
电费调整方为根本
商户关店不关灯,另一个解决办法是调整电费,遏止商户过度用电。根据机电工程署《香港能源最终用途数据》显示,商业用电占全港66%,其中11%电量用于照明,商用的灯光耗能不容忽视。然而,中电对非住宅用户收费划一,对“大量用电”及“高需求用电”客户,收费更依据用电量“愈多愈平”。2013年政府与两间电力公司中期检讨《管制计划协议》时,曾研究电费累进制,惟不了了知。当局应推动中电以累进收费,鼓励商户节省用电,例如以高用电户的额外收费补贴低用电户等,为企业提供节能诱因。
环境局自2016年推出《户外灯光约章》,至今依然未竟全功。《约章》无约束力、无吸引力,难以限制企业行为。政府早前曾研究多伦多的规管措施,考虑规管发光招牌、成立专责执法团队及征税或收费等。关于户外灯光管制的意见收集于周四(31日)结束,当局是时候聆听民意为环境政策加辣,带领香港走向“绿色城市”,还居民舒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