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政治机制 保障区选顺利
区议会选举提名期于周五(4日)展开,意味本届区选正式掀幕。但随修例风波爆发,社会渐对固有的制度失去信心,遂有市民尝试以制度以外的手法寻求“公义”,这似乎为区选举行带来不少变数。政府必须尽力让区选能如常举行,不可让制度一而再三地走向崩坏,并且政府须全力确保选举过程、机制公平公正,方能拯救市民对选举、制度、甚至整个政府的信心,提供有利条件平息当前乱局。
延迟区选 等同摧毁制度
今届区议会选举将于11月24日举行,而自修例风波后,现时地方选区正式登记为选民的人数达413万,而新登记选民更有近40万人,实为回归后历年新高,可料是届选举将会相当激烈。更重要的是,建制政党过去对政府粗暴修例立场摇摆,不少市民对建制议员信心尽失,建制派纷纷表示选情严峻;相反,借此“优势”,泛民主派积极备战,除了一般泛民政党派员出战,更有不少政治素人落区参选,渴望为社区带来全新、改革的气象。
但自示威冲突不断升级,早前有建制人士担心有人会为选举制造暴乱、破坏,例如包围票站,导致市民难以、甚至不敢履行投票义务,认为有需要推迟今届区选。民主派则质疑,建制派实为“惊输”,才建议押后选举。根据《区议会条例》第38条,如特首认为选举相当可能受“骚乱、公开暴力或任何危害公众健康或安全的事故妨碍、干扰、破坏或严重影响”,实有权指示押后选举。再者,政府已决定动用《紧急法》实施《反蒙面法》,有关政府会利用此尚方宝剑来叫停区选的说法更是甚嚣尘上。
但无论如何,政府若决定延迟区选,对制度甚至政局均无益。首先,不少市民仍相信区选制度,寄望能藉选出心仪的代议士,为社区、甚至整个城市带来改变,而这点已由选民新增数目得以证实。政府若随意推迟区选,势消磨选举制度仅余无几的公信力。再者,目前政治气氛紧张,政府若在建制派选情“告急”时延迟选举,社会难免质疑偏帮建制派,故推迟区选实属不智。如果政府仍未能察看市民不满,粗暴延迟区选,显然没从修例一役汲取教训,怎能教社会相信林郑月娥能有效平息风波?
区选顺利与否 取决于选民信心
诚然,建制派的忧虑并非全无道理。在民怒不断升温时,示威者的行动本就难以预测、控制,更不要忘记修例示威并无“大台”存在,根本无任何具公信力的权威可抑制市民示威,故示威者会否作出扰乱区选的行为,仍是未知之数。考虑到示威者对制度的信任,在修例风波后有如断崖式般下跌,市民若认为再无需要参与“不义”的选举,区选当日出现冲突并不意外。
但究其根本,政府应该一方面加派人手,保障票站正常运作,另一方面亦应维系市民对选举制度的信任。毫无疑问,选举主任会否、或如何取消参选资格(俗称DQ)将成关键,如有参选人的资格被无理剥夺、取消,亦会影响市民信心。就此,政府应谨慎行事,一切必须依法依理,不能无理取消参选资格。假如政府能向市民保证选举能有效达致公平公正,确保市民能实践其基本政治权利,便有助重拾市民对政治机制的信任,并让区议会选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