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何以成为港人必修学问?
持续了逾三个月的反修例冲突社会不同群体充满对立,许多家庭内部也因政见分歧而难以和睦相处。最近几天,凭歌寄意成为不同群体集体表达诉求的新手段,反修例示威者连续多日在不同地区合唱同路人创作的歌曲,这种用“和理非”方式展示团结的方式,当然远胜于在街上纵火与破坏地铁设施等违法暴力行径,只是示威者在商场等公共场所高歌时,不同立场者也用相近方式表达自己的心声。令人叹息的是,部分人并未将心比己地理解与尊重异己,而是作出挑衅,继而演变成冲突殴斗。
上周六(14日)下午,淘大商场发生反修例示威者与建制支持者冲突事件,起因是百计手持国旗者到来唱国歌,声援上周三晚在那里唱国歌遇袭的一名教师。当晚一批示威者在淘大商场唱反修例歌曲时,那名带着三个小孩的教师在场唱国歌及用手机拍摄,结果受到针对,不仅有人叫嚣要他“返大陆”,还有人试图抢他的手机,混乱中教师被人挥拳打中脸部,受伤流血。事隔三日,场面更加粗暴,对立的两派人不仅互相拳打脚踼,还用雨伞等物件攻击,最终导致25人受伤送院。
类似冲突近日已多次发生,周四(12日)中午,应网上号召,有数百人于中环国际金融中心商场中庭聚集唱国歌、叫口号支持中国、特区政府及警察,亦有人手持国旗及区旗挥舞。一批拿着“五大诉求”标语反修例人士到场叫口号打对台。结果不久后双方开始争执,并演变成互相推撞拉扯,场面好不混乱,不少周边店铺有鉴于此只好落闸关门,扰攘个多小时人群才告散去。
唱歌本是和平表达诉求的方式,这些冲突显然偏离了其本意。自从反修例风波爆发以来,许多市民积极发声表达诉求,这对推动社会改革当然有帮助。不过,在表达诉求的同时,我们亦应当时刻记着,社会中必然有不同诉求和立场的人,在与其他人相处时,我们应谨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言论自由的意义是每个人都有表达意见的自由,并不应该只有自己意见相似的人才配享有言论自由,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则不应有言论自由。一边高叫口号争取自由,另一边却阻碍别人表达意见,实在是双重标准。
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可能是至亲好友。近来,家庭内部因政见不一而引起口角,甚至破坏关系的事例屡见不鲜,朋友之间也因立场相异要“割席”绝交。当相识之人一旦谈到政见都不欢而散,面对街上完全不相识的“他者”,不少人更是毫不留情面,甚至有时以武力相加。尤其是一连串的社会运动已把政治问题煽动成为道德问题,立场相左的其他人如同仇敌。
但停下来冷静一想,任意攻击意见不合的人又是否合适呢?其实,无论你相信什么价值,争取什么东西,都必须承认有不同意见的存在,这无关乎是“黄”是“蓝”,又或是其他意见。如何与自己意见不一的人相处,已成为每个香港人必修的学问。
在当下社会的气氛中,意见不同的人发生口角磨擦难以避免。我们其实亦很难订立一套客观标准去规管意见不同的人怎样争执、如何反对对方才算合理,不过这亦不代表我们就可毫无节制地去反对其他人的意见。面对意见不合的人,我们应该抱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心态——在行动前将心比己思考自己是否也想被他人这样对待。我们集会时,是否希望别人“踩场”并故意挑衅?我们在叫口号时,是否希望被人阻碍?我们表达诉求时,又是否希望别人暴力相向?
“律己以严、待人以宽”是修养,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但“律人以严、待己以宽”却是懦夫行为,每个人都应该慎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