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时薪仅得14元 香港社会应知羞耻
上周三(7月24日),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亚洲移居人士联盟等三个工会,出席劳工处咨询会议,建议把外佣每月的最低工资调高至5,800元以上,而膳食津贴则建议增加至2,500元。一个公义的社会,人民的权利应该获得充分的维护和尊重,然而外佣薪金低微,工时欠缺弹性,居住环境亦难称合宜,如此不平等待遇,正是人权受剥削的标志。
薪金调整低 不足抵抗通胀
政府于1970年代允许输入外籍家务工来港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约有39万名外佣,占劳动人口约10%。她们离乡别井,为不少香港家庭打理家务及照顾家中老幼,释放本地劳动人口的潜力,对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可是,在现有的《最低工资条例》底下,并没有将外佣纳入保障范围,外佣工资水平无法与本地劳工一同检讨,令她们长期承受著低薪的处境。现时,外佣每月的最低工资及膳食津贴只有4,520元及1,075元,若以每天工作10小时计算,时薪仅得14元,大幅低于现时每小时最低工资37.5元,对于香港这个国际城市而言,如此的薪酬根本不足以面对通货膨胀的侵蚀,甚至难以支撑基本的生活需求。
回雇外佣近六年的薪酬调整,最低工资不过由4,010元加至4,520元,虽说是连续加薪,但增幅均不超过约2%。诚然,雇主每月支付薪金外,还要提供食宿,以至外佣回乡的机票费用,但即使将这些支出列入考虑,仍难以说每月四千多元是合理回报。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雇主们抚心自问,假如公司每年只作如此卑微的加薪,又是否能够甘之若饴?同样道理,外佣要求政府调高他们的最低月薪和膳食津贴,绝非强人所难。
工时、居所欠保障 外佣要“随传随到”
2018年,外劳事工中心(MFMW)发表的服务报吿指出,全港有约21万外佣每天工作时间11小时或以上,占全港约56%。当中更有25%外佣居住于厕所、厨房、楼梯间等恶劣环境。现时《标准雇佣合约》并没有保障外佣的居住环境,即使条约有要求雇主应为外佣提供合适居住地方,却没清晰定义何谓“合适”,使外佣难以得到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另外,外佣作息仅受《雇佣条例》保障,每七天可享一天休息日,以及公众假期与有薪年假,但现行的制度规定外佣与雇主必须一起居住,导致“工作时间”和“工余时间”难以区分,若雇主要求他们工作,外佣只怕难以拒绝。条例缺乏清晰的工作时间,相对迫使外佣“随传随到”,构成身心压力。休息是生活的基本条件,规范外佣工作时间是基于人道的考量,毕竟长时间的劳动工作会危害雇员健康,让外佣得到充足的休息更可保障服务质素及被照顾者的安全。
2014年印佣Erwiana受虐案曝光后,引起社会对本港外佣权益的关注,美国《时代》周刊甚至将香港引入外籍佣工比喻为“现代奴隶制”。同样身为本地劳工,外佣却未得到法定待遇。香港是文明自由的国际都市,人权和公义是香港核心价值,社会绝对容不下侵害人权的事,政府必须检讨外佣工资、工时和居住安排,勿让香港沦为剥削劳工的“奴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