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示威冲突转向中联办 实属不智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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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周日(7月21日)再度发起游行,合法示威过后,部分示威者前往中联办外聚集,有人用喷漆喷污门外的闭路电视,并向大楼及国徽掷鸡蛋及泼漆。其后,警方开始驱散示威者,更在稍后时间,于信德中心外发射多枚催泪弹和疑似橡胶子弹,又一次酿成警民冲突。

涂污国徽,等同挑战国家主权。(资料图片)

警方在“不反对通知书”中限制周日的游行路线,只由铜锣湾维园至湾仔卢押道。然而,不少示威者并未理会,反而在游行过后继续前往金钟方向,有人在政府总部外聚集,亦有人继续前往位于西环的中联办外。或许示威者认为自己坚持真理,而这一个多月,市民也已习惯这种违反法律的示威。然而,什么时候才是香港回归法治的适当时候?看来香港市民应该开始思考这个难题。

这一次示威者集结在西环中联办外,其中有示威者用喷漆喷污门外的闭路电视,并向大楼及国徽掷鸡蛋及泼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其次,这种挑战国家主权地位的政治行为,显然对反修例的社会运动起不到任何积极作用。大家要知道,香港的成功是维系在“一国两制”的成功之上,任何挑战国家主权的行为,包括提倡香港独立、否定国家主权的象征,包括国旗、国歌、国徽,都否定了“一国两制”的基础。这不符合香港的利益,更不符合“一国两制”给予香港的保护。

或许有些人认为,中联办未能做好中港桥梁,严重失职,但涂污国徽等行为绝对不能够表达这种观点,甚至会继续损害中港之间的信任,继续销毁这条“桥梁”。其实,在激进示威人士中,就有著这种追求香港独立,甚至是极端反中的危险人物存在,只是大家都担忧政治不正确,不愿意将讨论带到这个层面,而是被动地被牵连上这种无聊的违法行为。我们认为,这种违法行为并不需要,而且必须谴责,因为它的政治后果超越了市民对示威者曾经给予过的谅解,并非解决问题的手段,而是将问题无边际扩大的不智行为。

修例之初,《香港01》就指出特区政府必须考虑香港人普遍对内地司法的不信任,必须通过细致和详尽的咨询,不厌其烦地解释这条法例的原意,不断通过制度建设,消除大家对的担忧和恐慌。这次修例建议是香港政府发起的,或许它认为自己是用心良苦,只是方法错误,但这更突显了公务员和特首的离地和政治傲慢,必须彻底改变,并应该尽快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了解整件事件从一开始到现在所发生的原因,才能满足市民的要求,化解市民心中的不忿。

对于示威者,或许他们应该思考如何延续自己的政治表达,如果用傲慢的态度回应市民一直给予的谅解,以为自己有了“尚方宝剑”,可以为所欲为,将冲突扩大化,可能就是失去市民支持的不归路。

示威者应该冷静下来,思考如何以合法的方式延续自己的政治表达。(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