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长与师生求同存异 收窄分歧方为社会出路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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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大学是社会缩影”,当社会因修例风波而撕裂,大学亦难幸免。香港大学校长张翔在7月1日谴责冲击立法会的暴力行为,引起校内部分师生不满。然而,张翔及学生选择以对话而非对抗的方式收窄分歧,没有令矛盾升温,或许说明了撕裂并非不可修补。

7月3日,张翔发表声明,表示“立法会大楼日前发生的暴力事件,令我深感痛心,破坏性的行动应予谴责。”然而,社会不少人同情示威者,认为政府无理在先,他们其情可谅;加上当天的冲击行为并没有伤及任何人,只是破坏了立法会建筑,故此部分人认为不算“暴力”。港大学生、旧生及教职员近2,000人联署,要求张翔收回7月3日发表的声明,停止谴责示威者。7月12日,近300人在校长寓所聚集,要求张翔出来对话。

对“暴力”定义现分歧

这除了是校长与师生之间的一场撕裂,对于张翔来说,也可谓两难。若坚持己见,难免得罪师生;若屈服于群众压力,便失去其本身立场。7月12日晚在寓所外面对校友及学生质疑时,张翔坚持他的看法,认为7月1日冲击立法会的行为暴力。“暴力不一定要伤害或杀害人。有人若炸毁大桥,你会怎样说?那是暴力行为,对吧?”

张翔的说法未必能说服所有师生,肯定有人会反对他的“暴力论”。但他们亦须明白,不是所有人的“暴力”定义都要跟他们的一样,张翔有他对“暴力”的看法,而且有其理据可持,值得尊重,故此并不应该强迫他撤回说法;张翔作为一名学者及大学校长,亦不必为了群众压力,而放弃自己原本有理可持的判断。

在此分歧上,港大师生并非不能求同存异。“同”的是示威者破坏了玻璃及建筑,并可能与警员酿成严重暴力冲突;“异”的是其冲击行为是否“暴力”,“暴力”是否一定要伤及人。社会应该明白,纵然意见及判断有异,但只要是基于事实及合理推论,我们就应理解和尊重,而非要求对方接受单一看法。在立法会冲击一事如是,在其他争议亦当如是。

港大学生将校长寓所外墙,化作港大连侬墙,写下给张翔的讯息。(张浩维摄)

理据为上 立场次之

而要求同存异、收窄分歧,对话无疑是一个方法。张翔7月3日的声明触怒了不少港大师生,这点是肯定的,但他并非关上门,对批评声音充耳不闻。相反,他在7月10日再发声明,换上较温和的字眼表示“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站在争议另一端的港大师生和校友亦有条不紊地点出分歧所在,说明他们认为冲击不是“暴力”的理据。

固然,在校长寓所外的“大声公”对谈未能完全解决分歧,但学生亦有耐性地再安排另一场会面在周四(7月18日)举行,并对传媒公开。由此可见,虽然张翔坚持其“暴力论”,但这并不碍收窄分歧,双方都乐意聆听对方的意见,尝试寻求更大共识。

回看这个社会,政府和示威者之间的分歧已经愈积愈多,互相纠缠。例如《逃犯条例》修订工作,是政府讲解得不够清晰,抑或是修例草案本身有问题?6月12日金钟冲突,警方是合法理情地清场,抑或有问题而须要追究?其后的每一场警民冲突中,示威者和警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特首林郑月娥要平息社会纷争,不是重复几句“谴责暴力”就可以了事。相反,她应该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由具公信力的退休法官主持,厘清每个争议中的真相,这样社会才有事实基础展开对话,并尝试求同存异。政府若采取鸵鸟政策,社会只会继续在喧闹声和刀光剑影中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