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不能将香港推向暴力境地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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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乃毋庸置疑的事实。暴力非社会乐见,更为多数人不认同,这一点亦毫无疑问。
一方面,社会必须向暴力说“不”,以免情况愈演愈坏;但另一方面,大众亦须反思,当抗争运动逐步走向暴力境地,如何才能够叫停它?谁应该负起责任,解决困局?

7月1日下午,在立法会外的示威者开始按捺不住,以铁枝、铁笼车等不停撞向强化玻璃窗。期间,梁耀忠、邝俊宇等立法会议员试图阻止,但被其他示威者拉走。但相信是碍于立法会内警力重重,他们撞开玻璃窗后未有进去。及至晚上,随警察在混乱间全体撤退,在外的示威者即鱼贯入内,并迅速进占一楼议事厅,大肆涂污,写上政治标语;大楼内多处受到破坏,部分损毁严重。

此等行为显然属于刑事毁坏,而且涉及使用暴力,为社会所不认同。就此而言,我们须是其是,非其非,并强调暴力行为并不可取,示威者应采取其他方法表达意见。

然而,社会要客观而公允地评价这次事件,亦不能见树而不见林。今次事件中有三个现象,特别须要留意。

一、暴力冲击非一天炼成

第一,暴力冲击非7月1日才出现,这是6月多场冲突以来的最新一次事件。在6月9日反修例大游行后,政府发声明矢言如期二读《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当晚凌晨示威者即与警方爆发冲突;6月12日,示威者在立法会外冲击警方防线,双方互相使用武力,令多人受伤。可见7月1日示威者闯入立法会,是过去冲击的延续,是一次行动升级。

问题是,这个趋势我们有及早察觉吗?相信对社会稍为关心的人,都早已察觉。正如示威者在6月两度包围警察总部,与警方剑拔弩张,场面一度紧张。当时社会各界包括“01观点”已经提出忧虑,担心民怨如此累积下去,只会爆发真正的肢体冲突。故此,7月1日示威者冲击立法会一事,或多或少,是社会可以预视的。若然如此,为什么政府对此危机坐视不理?

众所周知,示威者是冲着政府而来的,他们的诉求包括正式撤回修例草案、收回“暴动”定性、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等。此等诉求并非无理,多名政府前高官、大律师公会等均支持这些诉求。然而,政府有恃无恐,对这些合理的诉求一直视若无睹,终令示威者按捺不住,采取更粗暴的方式冲击立法会。

坊间有人揣测,政府或建制派甚至期待示威者采取暴力,失去舆论支持。此等阴谋论若然属实,情况绝不能接受。因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并不应该任由示威者走向偏激,间接提供土壤令“勇武派”赢得认同。相反,政府应一早积极降温,与反对者对话,疏导民间的怨气。甚至在7月1日晚,示威者进占立法会后,特首林郑月娥仍然拒绝与泛民主派议员会面,何理之有?

71游行后,有示威者进入立法会会议厅,并以黑漆喷向香港区徽。(曾梓洋摄)

二、社会有人同情示威者

第二,在冲击立法会一事后,社会不少意见同情示威者,包括认为他们别无他法,是政府一直不肯对话或让步。他们亦指出,政府及立法会近年漠视民意,粗暴施政,方为更值得谴责的“暴力”。不论同意与否,这是同情声音的存在,是不能忽视的事实。

这种现象,异于过去数年的社会运动。以往若有偏激的示威者采用暴力,例如新界东北拨款的反对者冲击立法会大门,均为社会谴责。然而,今次不少人同情和理解示威者,甚至用各种理由合理化冲击行为。至此,社会已经响起警号,象征正一步一步走近暴力境地。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在这种趋势之下,示威者会否更加常用武力,甚至采取更激进的手段,全属未知之数。

政府若采取“拖字诀”,等待示威者按耐不住而行动升级,那等同将社会安宁当作赌注,将警方和示威者的安危视如无物,绝非社会之福。

三、倘再恶化后果堪虞

这关乎第三点,就是7月1日的立法会冲击主要破坏公物和刑事毁坏,而非伤人。当天下午,立法会玻璃窗已被撞开,示威者其实已可闯进去。但一旦如此做,他们即与警方短兵相接,必然会有大规模受伤。相反,示威者等到晚上警方撤退,方进入立法会占领,过程中没有伤人,可谓不幸中之大幸。

然而,若争议持续并发生下一场冲击,没有人能料到示威者会否变得更加暴力,包括肢体碰撞甚至流血等。但一个合理的忧虑是,社会正朝这暴力境地一步步迈近,没有人能否定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所以,这次事件固然挑战了多数人的底线,但社会并不能止于谴责,更须要找出对策。就此,特首林郑月娥必须负责任,与示威者和年轻人尽快直接对话,化解民怨,消弭社会上日渐偏激和暴力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