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庇护黄台仰 香港管治再反思
弃保潜逃的黄台仰和李东升上星期向传媒证实,一年前已获德国政府批出庇护。有人认为,德国的决定显示了香港的人权和自由堡垒受到冲击;然而,亦有人批评这如同包庇暴动罪犯,漠视公义。
德国政府庇护两名香港本土派青年,社会到底该如何理解?而林郑月娥政府除了传召领事抗议外,又应该怎样从事件中反思管治?
在旺角骚乱案中,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黄台仰和李东升弃保潜逃,一度不知去向。直至近日,二人接受外国传媒访问,承认在2018年5月获德国批出庇护,已成政治难民。惟德国当局没有披露个案详情,外界对二人获批的过程及原因所知有限。
德国的庇护与难民机制
举例来说,向德国申请庇护或难民居留权,最少有两种途径。根据德国联邦移民及难民署的资料,庇护的定义较为狭窄,若当事人回国后会因为种族、政治理念等而受逼害,则可依据德国《基本法》申请庇护;难民的定义较为广阔,涵盖受非政府的迫害,当事人依据的是《庇护程序法》及《难民地位公约》,申请难民居留权。
报道虽然多用“庇护”一词,但黄台仰等不少人亦曾交替使用“难民”一语,致外界未能肯定二人获批的属于哪一种类。但无论如何,德国当局接纳了二人的申述,认同他们若然回港将受到迫害,那是肯定的。
刑事罪行与庇护无关
外界或许好奇,二人在香港触犯暴动罪,若法庭依法判刑,何逼害之有?然而,二人向德国申述的政治迫害,并不一定关乎他们本身已触犯的刑事罪行,亦可以是他们因主张香港独立等政见,而会受到香港政府的打压。正如黄台仰向《华尔街日报》表示,他申请庇护时曾向德国官员指出,在香港不断被跟踪,母亲亦曾收到警告。由此看来,德国政府认为二人将受迫害,并非基于骚乱案的判刑,而是其他原因。
论者会问,二人曾参与旺角骚乱案,德国政府批出庇护,岂非让二人逍遥法外?建制派立法会议员陆颂雄、周浩鼎等,亦指摘德国政府“包庇暴动逃犯”。然而,根据《难民地位公约》,除非申请人触犯了战争罪行、危害和平、严重的非政治罪行等,否则他们仍然可以申请难民资格;只要有足够基础说明有被迫害的可能,就可获批。若然二人依据德国《基本法》寻求庇护,骚乱案中的刑事检控更加未必会被考虑在内。
政治庇护作为宪法权利
须知道的是,德国向来非常看重政治庇护。德国人经历纳粹暴政后,撰写一部全新的宪法时汲取深刻教训,以19条基本权利作为这部《基本法》的开章,并受到特别保护——若非国会三分二大多数议员同意,否则不能改动。而这19条基本权利中,几乎全部都是德国人所享有的,唯独第16条的政治庇护是赋予外国人的权利,更见德国对政治庇护之重视。
在二战后,德国是少数国家以宪法来确认政治庇护权利,其背后理念不难理解。在纳粹年代,德国是政治难民的“输出国”,大量德国公民因为受到政治迫害,而要逃到其他欧洲国家甚至美国寻求庇护。是故,他们深明政治庇护对人之重要,亦希望在二战后重建民主、自由和尊重人权的国际形象。
然而,我们万不能以为德国就是中门大开,随便批出政治庇护。相反,德国政坛一直有声音认为国家吃不消,要求收紧审批门槛,国会更在1993年修订《基本法》第16条,加入条款注明,若然申请人来自其他欧盟成员国、挪威或瑞士这些安全国家,德国即不会考虑其庇护申请。德国始终不可能无限量接收移民或难民,故此联邦移民及难民署在审批过程中会作把关,审视申请人是否真的会基于种族、政治意见等原因,而受到迫害。
德国的主观判断 香港的国际观感
一方面,德国给黄台仰和李东升批出政治庇护,不可能被视之为对香港法治和人权状况的客观评分。德国当局只能基于有限的资料,例如申请人的供词,作出他们有限的判断,必然难以全面及完全准确。而且,在个别情况下,当局批出政治庇护之时,也难免考虑政治因素。有时候,他们借此机会来表达政治讯息,例如在1960年代接收东欧共产政权的出逃者,及1970年代接收秘鲁难民,也被视之为对此等专制政权的抗议;也有时候,当局会顾虑批出政治庇护的决定,会否开罪申请者来源国的政府。
但另一方面,庇护审批虽非完全客观的人权评分,却反映了德国默克尔政府的主观判断。当局若非相信,持特定政见的人如黄台仰和李东升,或会在香港受到迫害和打压,也不会批出这次的庇护申请。换句话说,香港政府近年的管治和变化,确实给予了部分外国政府这种负面观感,引起忧虑。而且,德国政府向来置身于整个欧盟人权体系之中,他们若认为香港人的言论、政见等基本自由受到威胁,那么其他欧盟国家例如法国、英国等,亦很可能有类似甚至相同的看法和印象。
若然如此,香港政府要做的是,从法例、政策等多方面对外展示,香港人的自由和人权受到保障;特别在反政府、港独等政治敏感的议题上,更须如此。然而,林郑政府的管治作风却倒人胃口。在德国批出庇护后,特首林郑月娥传召领事表达不满,是否明白背后反映的政治观感及欧盟忧虑?在《逃犯条例》修订一事上,林郑批评欧盟外交官不知就里,形容反对声音不具理据,更见高傲。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友好的涉外关系极为重要,难道政府乐见愈来愈多国家,对香港的自由和人权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