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设医疗指示亟待普及 政府应尽快立法
2017年立法会文件显示,每年本港约有4万多人死亡,在其中近80%为65岁以上长者的死亡个案中,有93%在医院过身。在一般情况下,医院要贯彻拯救生命的医疗程序,但一些已届病危的病人可签署预设医疗指示,表明医护人员不需施以插喉、人工呼吸及施心肺复苏术等,以求安祥过世。
不过,目前预设指示的法定地位并不清晰,或会引致争议,《消防条例》要求救护员的职责包括用复苏或维持生命的方法进行急救,故在家召救护车,救护员未必可据指示行事。2006年法律改革委员会曾就引入预设医疗指示及立法提交报告,建议政府应在社会大众较为广泛熟悉预设医疗指示后,再检讨是否适宜立法。然而,政府却未有效推展相关公众教育及监察推行情况,令立法遥遥无期。上周三(22日)食物及卫生局回应议员提问时指,医管局未备存推广及执行的数据,本周三(29日)局方再称并未备存公立医院病人就预设医疗指示作出查询的统计数据医,去年中大调查亦已指超过八成人未听过预设医疗指示,实属荒谬,局方应尽上推广之责,并适时检讨法例。
医生考虑病人利益可合法停止治疗 《消防条例》未配合预设指示
医委会《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2000年11月版本)指出,医生在认定给末期病人进行的治疗属于无效之后,可考虑病人的根本利益,以及其自身和家人的意愿,决定停止勉强维生的治疗,法律上属“可接受或适当”,《守则》亦同时提醒医生尊重末期病人的权利非常重要。
其后,医院管理局于2002年订立《对维持末期病人生命治疗的指引》,经政府于2009年就香港引入预设医疗指示概念的事宜作公众咨询后,2010年医管局发表《预设医疗指示指引》,并制订了预设指示的表格范本,让住院的末期病人在与医生商讨后,可预先签署“预设医疗指示”,病人可表明在病患末期时在甚么特定情况下拒绝插喉、人工呼吸及施心肺复苏术等;在签署“指示”后,院方仍会向病人提供舒缓治疗,助其减轻痛苦、有尊严地离世。2012年8月开始,医管局正式使用预设医疗指示,及后扩至非住院病人,现时“指示”已涵盖三类情况,包括病情到了末期;持续植物人状况或不可逆转的昏迷状况;其他晚期不可逆转的生存受限疾病。
然而,对非住院病人而言,预设医疗指示在执行上或受其他条例限制,由于指示在本地法定地位不清晰,遇上矛盾时是否能凌驾其他条例仍受争议,如《消防条例》第95章第7条指明,救护员有职责“协助任何看似需要迅速或立即接受医疗护理的人”,无论运送的病人是否末期病人也必定要尽其职责“急救”,即使末期病人已签署“预设医疗指示” 反对心肺复苏术,救护员仍需为病人做复苏术,不但有违病人心愿,医护人员亦陷入两难。
为解决以上矛盾,医管局临床伦理委员会主席区结成去年指,假如香港短期内无法为预设医疗指示立法,可考虑修改部分条例,如在消防条例中加入条文,列明如末期病人已签署指示,救护员不应对病人作无效果的急救等。身兼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的行会成员林正财早前指,目前政府正进行研究,厘清有关矛盾是源于法例演绎抑或条例本身的问题。
引入指示进展缓慢 八成半受访者未听过
食卫局将于2019年下半年就预设医疗指示及相关晚期照顾服务的事宜咨询公众,报道指咨询会朝立法方向作讨论,以理顺法例间出现的矛盾,指示的法定地位、执行细则、涵盖范畴仍有待检讨。
事实上,2006年法改会《医疗上的代作决定及预设医疗指示报告书》建议政府应考虑三个因素后,再检讨是否适宜立法,当中包括:使用预设医疗指示的广泛程度、出现争议的次数以及人们对预设医疗指示表格范本的接受程度。
政府于2008年向卫生事务委员会表示认同法改会的建议,及至2012年,时任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回应指现阶段并未适宜立法,应小心推行公众教育,给予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让医护人员及市民大众认识和熟习指示。
引入指示及在本地立法的讨论至今已至少13年,不过,局方一方面以社会认识不足为由未有立法,另一方面公众教育工作却甚为不济。上周三(22日)食物及卫生局回应议员提问时指,医管局并没有备存投放在研究及推广预设医疗指示的资源,只称指引及表格范本已上载到互联网供市民参考,而本周三(29日),局方再指医管局并没有备存公立医院病人就预设医疗指示作出查询的统计数据,其推广工作成效可想而知。中文大学于2017年发表的调查显示,在1,067名30岁以上受访者中,914人(85.7%)未听过预设医疗指示,而153名表示听过的人中,只有89人了解其定义,但87.6%受访者表示若确诊末期病症,倾向接受舒缓治疗。
在监察表格范本的推行进度方面,食卫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12月至去年底,六年间已签署指示的医管局病人共有5,561人,但医管局亦未备存接获有效表格及按指示内容执行的数据,亦无备存公立医院病人向医护人员出示并非按医管局表格范本作出的指示的数据,可见其未尽其监察之责,未正视表格范本的使用情况及困难,在引入预设指示上欠积极。
年份 | 医管局病人签署预设医疗指示之数字 |
2012 (8月21日至12月31日) |
150 |
2013 | 325 |
2014 | 491 |
2015 | 706 |
2016 | 937 |
2017 | 1395 |
2018 | 1557 |
总数 | 5561 |
来源:立法会文件
无论是从修订《消防条例》或立法入手,政府亦需加快推动大众对“预设医疗指示”的认识。当然,随着政府计划进一步推行“预设照顾计划”的指引及表格范本,政府有责任在整体舒缓治疗配套方面加强支援,并完善晚年照顾服务,增加相关人手、培训、配套设施等,并透过生死教育,助市民及早认识及安排临终事务,应对本地人口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