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发展高球场已走错首步 政府应进取规划亡羊补牢
高球场发展延宕多时,最近总算尘埃落定,政府宣布将高球场东部32公顷先行收回发展。虽说政府勉强回应了民意诉求,但未敢果断收回余下140公顷土地,始终过分保守。更甚者,按目前规划,政府预期局部发展球场只能建造约4,600个住宅单位,数量根本无助舒缓社会的迫切住屋需要,更遑论该批单位须等到在2029年方能竣工。政府必须及时重整高球场规划方向,切实回应公众需要,以免一错再错。
所谓政府立场保守,无非是未敢撼动既得利益者,全面收回高球场作发展之用,而且局部方案本身亦未见进取,按政府早年委托顾问进行的《新界北研究》,估计32公顷用地只能供应近4,600个单位,仅能供13,000人居住,如此的房屋供应量无疑杯水车薪;更甚者,相较占地13.3公顷、合共提供11,123个单位的水泉澳邨,收回地面积虽大2.4倍,但单位供应却恰好少2.4倍,甚为荒谬。加上政府决定于2023年才正式收回有关用地,预计始于2028至2029年才能落成有关单位,令高球场发展顿成“鸡助”。
公众最为关注的,始终是收回高球场后的建屋效率。而自《研究》公布以来,社会一直猛烈批评其建屋力度。虽然发展局局长黄伟纶最近回应,上述建屋估算仅建基于较低的建屋密度,故日后建屋量有望提高,但观乎整份《研究》,除非政府彻底修订其规划方向,只怕公众期望要再次落空。
现拟定的高球场规划的问题之一,正是绿化带的占地过广。《研究》分别按“全面发展”及“局部发展”粉岭高尔夫球场作出建议,两种方案均有接近一半的土地用作绿化带用途;而在后者(即粉岭公路以东的32公顷发展范围)中,正是分别有近一半空间(15公顷)拨作住宅发展及绿化带空间,比例颇为惊人。
高球场发展地应否预留过半土地作绿化用途,值得深思。绿化地为何能占如此的重要性,或许与保育球场内具价值树种,与及有关保持乡郊地貌有关。但如此说法亦未能站得住脚:一方面,诚如坊间有专家证实,场内树种不少为本地常见品种,故不见有重大的保育意义;另外,新界东北一带早规划为未来的发展新区,早已不再定位为乡郊地带,规划上应毋须刻意保留过多绿化地段。即使退一步说,高球场仍需广泛绿化空间作缓冲城乡发展,不要忘记高球场仍有140公顷的绿化场区尚未收回,短期内可满足其绿化带的要求,而在日后全面收回时,亦可另行规划如何保留绿化地段,以满足整体场区发展上的绿化需要。若政府仍刻意保留过多绿化空间,无非是只为“维持”高球场景貌。
目前规划的另一问题在于址内的公私营房屋分配上。虽然黄伟纶指收回地有机会采用公私住宅“七三比”建屋,但结果必不会带来最大的公众利益。“01观点”多次指出,政府的公私房屋七三比只为单位比例,而非建屋用地面积比例,故是否大幅提高公营房屋供应仍值得商榷。再者,政府极有可能藉大幅提升公屋地的地积比达成建屋目标,惟没有增加公营建屋用地,公营房屋环境因而只会变得更为挤迫,牺牲中、低收入市民的居住质素。观乎《研究》中的规划图则,公营房屋只集中于北部地段,与私营房屋所占面积明显相形见绌,势影响公营房屋住户的居住环境。
另外,《研究》所建议的住宅地积比率可低达1.5,即收回地的私人住宅大有机会以低密度形式发展。但当社会的资助房屋极其不足,基层动辄需要五年才能上楼,当务之急自然是将房屋资源集中于公营房屋的兴建之上,政府没有理据在收回地上规划过多的空间予私人住宅,更遑论是发展普遍市民也未能负担得来的低密度豪宅。
既然政府决意踏上收回高球场发展这条路,就不应畏首畏尾,仍然拘泥于生怕“开罪”既得利益者,反而应将收回土地用于最合乎社会利益的用途上。政府理应考虑大幅调整目前规划,削减有关绿化用地与私人住宅用地的比例,并将之用作兴建资助房屋,方能回应社会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