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程证制度应检讨 视新移民为“替罪羊”实不可取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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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经济损失几百亿”、“占中重创香港经济多行业受损”……片面地把经济问题归咎于“占中”身上,类似逻辑早就沦为笑柄。想不到,这些逻辑同样出现在泛民议员身上:立法会议员范国威和杨岳桥,最近便把房屋及其他社会问题和内地新移民相提并论。
基于人口政策的规划需要,港府应取回单程证审批权;但把内地新移民,视作房屋问题的“替罪羊”,绝非理性。近年来部分市民将社会问题归咎于新移民,这股民情也许有其结构性成因,但绝非合理,政治人物应该引导市民,而非反过来受到一些民粹牵扯。

1月9日,新民主同盟范国威在记者会上提议,公屋申请者应分开“港人家庭”及“港人及单程配偶”两条队,优先处理前者的申请,从而缩短他们的轮候时间。

如果上述建议付诸实行,那肯定是不公平的。基于家庭团聚的原因,港人内地配偶若要来港定居,必须申请单程证,并须长时间轮候审批,相比之下,港人外籍配偶来港却没有那么复杂;倘若港人内地配偶来港后,被置于范国威口中的“港人及单程配偶”这条队内,他们轮候公屋的时间势必更长,造成歧视。

除了立场倾向本土的范国威,公民党的杨岳桥也有类似说法──他较早前与传媒茶聚时声言,将会提出动议,取回单程证审批权。收回审批权的建议可取,唯他的理由却难言合理。他声称,港府若不能掌握未来有多少单程证人士来港,“香港起几多楼都无用”。这种言论,变相把新移民视作本港房屋问题的源头。

新来港人士申请出租公屋准则:

房屋委员会按照其公屋申请的登记先后次序 (非长者一人申请者则按其在配额及计分制的得分办理),为合资格的申请者编配公屋单位。刚来港定居的人士只要年满18岁或以上,及符合其他申请资格,便可以申请登记,不过在获配入住公屋时,至少要有一半名列申请书上的家庭成员,必须在港居住满七年并仍在香港居住。

资料来源:房屋署网页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表示,港府若不能掌握未来有多少单程证人士来港,“香港起几多楼都无用”。(张美华摄)

根据政府统计处中期人口数据,截至2018年年中,香港人口临时数字为7,448,900人,较去年同期增加57,200人,增幅为0.8%。增长数字当中,超过七成是持单程证来港的新移民。随著内地新移民增多,加上中港关系近年存在颇大张力,“新移民无贡献”、“新移民加重房屋、福利、教育压力”的声音也就不绝于耳。但是,必须强调,内地新移民很多都是港人内地配偶,或者是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他们来港定居的基本权利是不能剥削的。

当然,为了减少单程证机制被滥用,以及出于制订长远人口政策的需要,港府应向中央取回单程证审批权。事实上,《基本法》从未禁止香港在入境政策上拥有更大主导权,其中第22条第4款便写著:“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其中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上述条文说明,港府可在单程证审批权上,发挥更积极角色,而不是继续“硬食”。

【01倡议】香港须全面主导单程证审批权

香港社会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管治思维僵化、环球经济影响等,若把内地新移民视作“替罪羊”,既是过度简化,也是一种偏见。这种理解偏见也许很难在短期内消除,但政治人物理应为消除偏见发挥正面作用,而非加剧这种偏见。